河清 (繙譯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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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清,滿洲鑲紅旗人,咸豐八年戊午科繙譯舉人[1],己未科進士,欽點主事,籖分理藩院行走,花翎四品銜,原任四川眉州知州,誥授中憲大夫[2][3]

參考文獻[编辑]

  1. ^ 「咸豐八年戊午科……河清,滿洲廂紅旗人,繙譯舉人,見甲科」,《重修成都縣志》卷五
  2. ^ 《文蔚文錦硃卷》
  3. ^ 「河清,滿洲廂紅旗人,中式繙譯進士,授理藩院主事,遵例分發四川候補知州知府銜」,《重修成都縣志》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