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恩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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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恩炤(?—17世紀),君明河南汝寧府息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天啟元年(1621年)舉人[2]崇禎元年(1628年)成進士,獲授山東掖縣知縣孔有德造反時力守掖縣全城六個月;遷兵科給事中,上疏沿海兵練計劃,因為雙親逝世辭官[1]。之後他從吏科給事中獲起用,歷任禮科右給事中、刑科左給事中,之後以禮科都給事中監督浙江、福建糧餉,調理得宜,外任山東參政雷廉道兵備使,轉為湖廣按察使,擢陞浙江布政使,革除當地弊政,一個月後因病歸鄉[3][4],後事不詳。

參考文獻[编辑]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洪恩炤,字君明,息縣人。崇禎元年進士。授掖縣知縣。孔有德反,力守六月全城。遷兵科給事中,疏陳沿海兵計。憂歸。
  2. ^ 嘉慶《息縣志·卷四·選舉總》:天啟辛酉科(舉人)一人 洪恩炤 戊辰進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起吏科,歷禮右、刑左,以禮科都給事中督浙、閩餉,調劑得宜,出為雷廉參政,轉湖廣按察使,擢浙江左布政使,釐剔夙弊。踰月以疾歸。
  4. ^ 嘉慶《息縣志·卷五·仕賢列傳》:洪恩炤,字君明,喬遷里人。……遷山東右參政、兵備雷廉……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 嘉慶《息縣志》·卷四·選舉總
  • 嘉慶《息縣志》·卷五·仕賢列傳
官衔
前任:
劉養粹
明朝掖縣知縣
1632年-1634年
繼任:
甯予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