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曾 (清朝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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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1706年—1762年),清朝诗人秀水诗派的代表人物之一[1]谷原浙江嘉兴人。

生平[编辑]

乾隆十九年(1754年),考中进士,官至刑部主事诗歌上与同乡万光泰祝维诰相唱和。[1]

著作[编辑]

  • 《丁辛老屋集》,二十卷。

评论[编辑]

  • 钱锺书在其《谈艺录》中称赞王又曾诗歌造诣:“轻清爽利,律体以散为偶,于排比中见游行自在,靳响相同。如《经天姥寺》云:‘天姥峰阴天姥寺,竹房涧户窃然通。老僧敲磐雨声外,危坐诵经云气中。禅榻茶烟成风世,天鸡海日又春风。回头却忆十年梦,梦与山东李白同。’”
  • 清史稿·钱载传》:“……论诗宗黄庭坚,谓当辞必己出,不主故常。载初与定交,晚登第,乃为门下门生;诗亦宗庭坚,险入横出,崭然成一家。同县王又曾万光泰辈相与唱酬,号秀水派。”
  • 《山西广灵县名宦朱君事状》作者钱仪吉言:“本朝自君家竹垞太史名重海内,世谓秀水派,乾隆间吾从父箨石(钱载)先生父子、汪厚石(孟鋗)、桐石(仲鈖)兄弟及王谷原(又曾)孝廉、万柘坡(光泰)诸先生振兴古学,君与同里蒋先生元龙及寓公戚先生芸生,皆学诗于箨石先生……”

参考链接[编辑]

  1. ^ 1.0 1.1 【秀水诗派】. 嘉兴市图书馆. [2010年7月20日]. (原始内容 (htm)存档于2008年8月21日) (中文). 

参见条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