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芳(1876年—1933年),字抟沙,也有文獻稱之為王抟沙,河南巩县兴仁沟村人。中国教育家、实业家,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担任中原煤矿公司和福中公司的经理,民国2年被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 并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他是中国公学(今上海交通大学)、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今河南大学)和河南福中矿务学校(今河南理工大学)三校的主要创办人。[1]
清朝光绪壬寅科(1902年)举人。1905年留学日本,結果因日本方面出台 《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而回国。1906年回到上海和秋瑾、姚宏业、于右任等创办中国公学,任商务科干事。同年秋,任河南学务公所豫西议董,又參與创办包括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在內的多所學校。期間他鼓勵男剪发、女放棄纏足[2]。1913年促成焦作路矿学堂复校。同年当选民元国会众议院议员。1914年任河南省中原煤矿公司协理。之後又创办抟沙小学。1919年,他任中国公学校长。1922年,他任河南省立中州大学董事,同年任陕西宣抚使。1929年,他离开中原公司,寓居北平。1931年与胡汝麟捐赠股票10万元作焦作工学院基金。[3]1933年病逝。
- ^ 陈希亮. 王敬芳字抟沙非搏沙——《梁启超年谱长编》诸书勘误. 《江海学刊》 (南京市: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2012年, (第2期). ISSN 1000-856X.
- ^ 王抟沙. 鄭州圖書館.
- ^ 周川主编,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人物辞典,福建教育出版社,2018.10,41页
- 胡克仪、卞书田,中国煤炭志:河南卷·第十一篇人物·第一章人物传和人物简介,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96年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壬寅科順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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