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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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
機構概要
機構類型ministry of Sweden[*]外交部
机构驻地大力神(Herkulesgatan)17號[1]
年度預算額114億瑞典克朗[2]
隸屬部長外交部長:安·林德(Ann Linde)[3]
隸屬副部長對外貿易與北歐事務部長:安娜·霍爾伯格(Anna Hallberg)[3]
國際發展合作部長:彼得·埃里克森(Peter Eriksson)[3]
上级部门瑞典政府
網站瑞典政府官網外交部頁面

外交部瑞典語Utrikesdepartementet)負責瑞典與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的關係,並負責制定發展合作政策和國際貿易政策。外交部與100多個駐外使團共同組成了瑞典對外服務(Swedish Foreign Service)。駐外使團可以是使館,總領事館,代表團或代表。外交部是瑞典政府機關的一部分。[4]

在外交部,彙編了關於對瑞典外交政策有影響的條件的資訊。在外交部,還制定了作為政府外交政策立場基礎的行動選擇。外交部門的任務還包括利用瑞典公民個人和國外組織的利益。

歷史[编辑]

外交部成立於1791年,當時古斯塔夫三世為外國通信設立了國王內閣。實際上,正式命名為外交部的組織成立於1840年。

從13世紀末。在古斯塔夫·瓦薩的指揮下,總理府發展成為處理和派遣政府事務的機構。隨著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在1620年代的改革,在機會範圍內進行了專業化,使外交事務按國家劃分為秘書。

下設機構[5][编辑]

瑞典外交部下設的機構分專職部門和地理部門兩種。

專職部門[编辑]

瑞典外交部的專職部門有

  1. 歐盟通訊部
  2. 歐洲安全政策部
  3. 貿易促進、國企和企業社會責任部
  4. 國際法、人權和條約部
  5. 聯合國政策部
  6. 全球議程部
  7. 國際貿易政策與歐洲單一市場部
  8. 國際發展合作部
  9. 領事事務與民法部
  10. 衝突與人道主義事務部
  11. 通訊部
  12. 裁軍與不擴散部
  13. 禮賓部

地理部門[编辑]

  1. 非洲司
  2. 美洲司
  3. 亞洲與太平洋區域司
  4. 東歐與中亞司
  5. 歐盟司
  6. 中東與北非司

其他部門[编辑]

  1. 財務會記部
  2. 財產管理與後勤部
  3. 小型使團保障辦公室
  4. 人類資源部
  5. 規劃與預算部
  6. 安全部

参考文献[编辑]

  1. ^ 瑞典政府官網-聯絡信息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瑞典政府預算頁面. [2021-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9). 
  3. ^ 3.0 3.1 3.2 瑞典外交部簡要介紹 (PDF). [2021-02-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7-14). 
  4. ^ 存档副本. [2021-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8). 
  5. ^ 瑞典政府官網中的外交部組織頁面. [2021-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4). 

外部鏈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