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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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智慧是以深層生態學的角度,深刻地分析和理解生態系統,從而得到人類和其他物種生物如何共存的智慧。

生態智慧指出人類是自然界的一份子,對所有生命體,無論是人類或非人類物種的價值都應受到尊重。深層生態學的核心原則是人類和其他物種應該擁有相同的權利,不同物種對生活環境和物種繁榮應該有著平等的地位。[1]

定義[编辑]

生態智慧的概念由挪威哲學家奧斯陸大學教授阿恩·内斯在1973年引入,生態智慧是一個講求生態和諧或生態平衡的理念,是公開的規範,它包含規範,規則,假設,價值優先公告和有關的事務的狀態。它不僅是科學性描述和預測,也是具智慧的政策和處方。由於它的考慮因素很多,包括污染、資源、人口、價值和重要性等,生態智慧的細節會根據不同的考慮因素以得到許多變化。[2]

綠色政治[编辑]

這一概念已成為綠色政治的基礎,全球多個綠黨2001年4月簽署「全球綠色憲章」,表明支持生態智慧,並與草根民主非暴力社會正義成為綠黨四大支柱之一。

參見[编辑]

  1. ^ Krabbe, Erik C. Arne Næss (1912-2009). Argumentation. 2010, 24 (4): 527–30. doi:10.1007/s10503-010-9188-1. 
  2. ^ Drengson, A. and Y. Inoue, eds. (1995) The Deep Ecology Movement: An Introductory Anthology. Berkeley: North Atlantic Publishers. pag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