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元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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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元琰(442年—511年),伯珪吳郡錢唐[1][2]南北朝南齊南梁士人

范元琰的祖父范悅之曾被徵任為太學博士,但不赴任;父親范靈瑜則因父喪哀傷過度去世,當時范元琰年幼,哀傷的情緒合符禮制,令親友詫異。長大後的他好學,精通典籍歷史和佛理,個性謙遜,不會因為自己所長驕傲。范元琰的祖母患上癰瘡,他經常親自吸吮,對人說怕會傷害別人,在家不出城,雖然獨居但好像對著賓客,沛國劉瓛十分敬畏佩服他;他家貧,以種菜為生,曾經在外出時發現有人偷去蔬菜,他就避開;母親問他發生什麼事,他如實回答,又問誰人偷去蔬菜,他說:「我退走是因為怕他感到慚愧,我知道是誰,希望母親不要洩露。」於是二人隱秘此事。有人徒步渡河偷他的筍,范元琰就伐木建橋讓賊人過河,令賊人很是慚愧,鄉間不再有盜賊[1][2]

南齊建武二年(495年),朝廷徵召范元琰為安北參軍事、曹武平西參軍,不赴任,其時始安王蕭遙光在揚州,對徐孝嗣說:「曹武參軍,怎會是禮賢之職呢。」打算讓范元琰擔任西曹書佐,不久蕭遙光失敗,人們認為這是個遺憾,沛國劉瓛看重他,曾上表稱讚。到天監九年(510年),縣令管慧辨進言他的義行,揚州刺史、臨川王蕭宏任命他,他也不來。次年(511年),蕭宏上奏章推薦,亦未徵任他,同年在家去世,虛歲七十[3][4]

引用[编辑]

  1. ^ 1.0 1.1 梁書·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五》:范元琰字伯珪,吳郡錢唐人也。祖悅之,太學博士徵,不至。父靈瑜,居父憂,以毀卒。元琰時童孺,哀慕盡禮,親黨異之。及長好學,博通經史,兼精佛義。然性謙敬,不以所長驕人。家貧,唯以園蔬爲業。嘗出行,見人盜其菜,元琰遽退走,母問其故,具以實答。母問盜者爲誰,答曰:「向所以退,畏其愧恥。今啓其名,願不泄也。」於是母子秘之。或有涉溝盜其筍者,元琰因伐木爲橋以渡之。自是盜者大慚,一鄉無復草竊。居常不出城市,獨坐如對嚴賓,見之者莫不改容正色。沛國劉瓛深加器異,嘗表稱之
  2. ^ 2.0 2.1 南史·卷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六》:范元琰字伯珪,一字長玉,吳郡錢塘人也。祖悅之,太學博士征,不至。父靈瑜,居父憂以毀卒。元琰時童孺,哀慕盡禮,親黨異之。及長好學,博通經史,兼精佛義,然謙敬不以所長驕人。祖母患癰,恒自含吮。與人言常恐傷物。居家不出城市,雖獨居如對賓客,見者莫不改容憚之。家貧,唯以園蔬為業。嘗出行,見人盜其菘,元琰遽退走。母問其故,具以實答。母問盜者為誰,答曰:「向所以退,畏其愧恥,今啟其名,願不泄也。」於是母子秘之。或有涉溝盜其筍者,元琰因伐木為橋以度之,自是盜者大慚,一鄉無復草竊。
  3. ^ 《梁書·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五》:齊建武二年,始徵爲安北參軍事,不赴。天監九年,縣令管慧辨上言義行,揚州刺史、臨川王宏辟命,不至。十年,王拜表薦焉,竟未徵。其年卒於家,時年七十。
  4. ^ 《南史·卷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六》:齊建武初,徵為曹武平西參軍,不至。于時始安王遙光為揚州,謂徐孝嗣曰:「曹武參軍,豈是禮賢之職。」欲以西曹書佐聘之,會遙光敗,不果,時人以為恨。沛國劉瓛深加器異,嘗表稱之。天監九年,縣令管慧辯上言義行,揚州刺史臨川王宏辟命,不至。卒於家。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梁書·卷51》,出自姚思廉梁書

参考文献[编辑]

  • 梁書》·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五
  • 南史》·卷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