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文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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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隆(英語:Don So Man-lung,1968年-),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1][2][3]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蘇因香港逃犯條例爭議期間在多種案件判決被指偏頗,判處刑罰不相稱,而被部分香港媒體關注。[4]

早年經歷[编辑]

蘇文隆1968年在香港出生,分別於1991年、1992年及1996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法學專業證書及法學碩士學位。他1992年獲大律師資格,自1993年起私人執業。[1]蘇於2020年6月獲正式委任為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2]

至2020年7月4日,多個媒體報道,蘇文隆獲委任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5][6]

爭議[编辑]

關於蘇文隆的爭議,主要是圍繞自2019年起香港逃犯條例爭議相關案件的判決。有網民發起對蘇文隆、水佳麗吳重儀等多個法官的投訴,當中批評他們處事偏頗,包括分析證據並未符合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基於主觀意見作出評論及裁決,以及判刑時持有預設立場等。至2020年7月15日,司法機構首次證實有三名裁判官遭大量投訴,但未有透露姓名。[4]

對元朗恐襲事件施襲者放寬保釋條件[编辑]

蘇文隆曾經於2019年10月及12月放寬涉參與元朗襲擊事件白衣人的保釋條件,備受爭議。[2]

2020年1月輕判藏毒警察[编辑]

蘇文隆曾經於2020年1月,輕判一名藏有冰毒、偉哥及私煙的休班警,僅判其罰款5,000元及接受感化令,而備受爭議。[4][2]

判決社工復興運動成員阻差辦公爭議[编辑]

香港逃犯條例爭議期間,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曾經於一次示威活動中嘗試調停,呼籲警讓人群離開,但反被控阻差辦公,及後蘇文隆判其罪名成立,重判其監禁一年,更拒絕辯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最終高院批准涉案社工保釋等候上訴。其後有網民投訴,指裁判官對案件存有偏頗或先入為主的觀點,包括沒有接納被告人的證供、判處的刑罰不相稱,以及迅速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等。[4][2]

重判大三罷案被告[编辑]

2019年11月12日,網民發起「大三罷」,大埔當日早上亦有示威者堵路。至示威人士散去後,31歲的麵包師傅葉耀民在安慈路被警察截停兼搜出背包有木棍、護目鏡、泳鏡、六角匙及防毒面具等而以藏有非法用途工具用作非法用途罪被起訴。在2020年8月25日,蘇在不接受被告指有關工具是用於工作用途的解釋,又以葉身上工具很多為由,相信他不只是旁觀者及不信有關工具用作保護自己,而相信葉是長期對抗警察,更以其長時間在現場旁觀為由,裁定葉有關控罪成立,重判其入獄9個月。之後,葉獲批准以5萬港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7]

拒絕譚得志保釋[编辑]

2020年9月8日,

參考來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