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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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石生(1920年—2002年),又名赵钟麟,男,山东招远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赵石生是山东招远市玲珑镇横掌赵家村人。1938年参加革命,同年8月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招远县一区分区委书记,胶东区党委直属科副科长,中共西海地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平北县委副书记、代理书记,中共中海地委组织部副部长、代理部长。1948年10月至1949年4月,任中共五龙县委书记[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中共胶东区党委直属党委第一副书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高级监察专员。1954年5月任国务院第一办公室监察组长、综合组长。1961年10月,任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候补书记,亚非法律常设执行局(驻几内亚)中国记者。1972年,调入最高人民法院,历任刑事审判厅厅长,司法教育行政厅、人事厅厅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2]。2002年,在北京病逝。

参考[编辑]

  1. ^ 中共莱阳市委组织部,中共莱阳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莱阳市档案局编.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莱阳市组织史资料 1925-1987. 山东省出版总社烟台分社 ,. 1988.10: 105. 
  2. ^ 莱阳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 莱阳古今杰出人物.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1998.02: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