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宣 (東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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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宣(?—?),字子興沛郡蕭縣人,漢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陳宣博學,平時喜歡研究魯詩王莽稱帝後,陳宣拒絕出來做官。光武帝即位後,任命他為諫議大夫[1]

建武十年(34年),雒水發生洪災,洪水逼近洛陽津城門,城門校尉想築壩阻攔洪水。陳宣認為,「既然當初周公選擇營造洛邑,說明這塊地方是風水寶地,洪水應該不會進入城門。倘若真的是災異,說明這正是由於君主有了過錯,上天譴責造成的,想躲也躲不過去,築壩阻攔也沒用。曾經東郡金堤決口,洪水來襲,當地官民四散而逃,東郡太守王尊卻選擇留守,結果洪水自己消退了。王尊作為一個人臣尚且能平息災難,更何況現在的皇帝是中興聖主,上天所授,洪水一定不會來。」最終洪水自己消退[1]

有一天光武帝外出,陳宣在皇帝乘輿前開路,結果陳宣走的太慢,乘輿想加快腳步,於是皇帝的馬車夫用鉤子鉤陳宣的馬車蓋,想讓他快點走,結果馬車夫沒站穩,摔下車來。陳宣發現後停下車勸諫道:「帝王的一舉一動都要講究禮儀規範。孝文皇帝在位的時候,有人向朝廷進貢千里馬,孝文皇帝拒絕收下。陛下應該向孝文皇帝學習。」光武帝聽從了他的建議,於是按轡徐行[1]

後來陳宣升遷為河堤謁者,一段時間後因為生病而免職,最終在家裡去世[1]

參考資料[编辑]

  1. ^ 1.0 1.1 1.2 1.3 《續漢書·五行志》注引謝承《後漢書》:陳宣字子興,沛國蕭人也。剛猛性毅,博學明魯詩。遭王莽篡位,隱處不仕。光武即位,徵拜諫議大夫。建武十年,雒水出造津,城門校尉欲築塞之。宣諫曰:「昔周公卜雒,以安宗廟,為萬世基,水不當入城門。如為災異,人主過而不可辭,塞之無益。昔東郡金堤大決,水欲沒郡,令、吏、民散走,太守王尊正身敕以住立不動,水應時自消。尊,人臣,尚修正弭災,豈況朝廷中興聖主,天所挺授,水必不入。」言未絕,水去。上善其言。後乘輿出,宣列引在前,行遲,乘輿欲驅,鉤宣車蓋使疾行,御者墮車下。宣前諫曰:「王者承天統地,動有法度,車則和鸞,步則佩玉,動靜應天。昔孝文時,邊方有獻千里馬者,還而不受。陛下宜上稽唐虞,下以文帝為法。」上納其言,遂徐行按轡。遷為河堤謁者,以病免,卒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