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瑛 (萬曆甲戌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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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瑛(1545年4月30日—1594年),字廷玉,别号梅原,福建莆田縣人。父陈日孜,明代书法家。

嘉靖二十四年(1545)三月二十一日生。隆庆四年(1570)福建乡试举人,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進士,授崇仁县知县[1],擢授南户部主事,改工部虞衡司,督造清河漕艘,以旧版佐筑河。又裒新版之羡筑高家堰,诸大臣才之。以塞郑口功,迁员外郎,旋诏以都水郎中董中河事,因开梁山新河,经羊山至古洪,十有二里。又开境山故河,以助梁流,省水衡金钱无算。升俸一级。满九载,复以宝应月河成,万历十三七月擢山东左参政[2],十五年六月,晋广东按察使。河复决睢邳間,十六年五月,召还为山东按察使,徐淮兵河道,与司空潘季驯筑新旧大堤及尺横围月堤,塞决口三,砌滚水壩四,大壩二十有二,升右布政使,以外艰归,万历二十二年(1594)正月起复任山东参政兼佥事,徐州兵备,寻卒,入祀莆田乡贤祠。河壖之民至今祀之[3]

參考文獻[编辑]

  1. ^ 令崇仁,醇厚清潔,通邑田賦尺籍,手自較覆,革總筭攬頭,諸蠧弊逋欠頓清。禁侈崇儉,戶不夜鍵。朔望率父老子弟講讀鄉約,最調錢塘,百姓泣留不可得,家為位以祀之。
  2. ^ 万历十三年七月,升管理中河工部都水司郎中陈瑛为山东参政,管漕运事。
  3. ^ 《興化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