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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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福山(14世紀—15世紀),福建泉州府同安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陳福山是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舉人,二十七年(1394年)聯捷進士,獲授零陵知縣,為官清謹,上奏寬免當地徵稅千餘石,並修築堤壩,灌溉田地二百餘頃,人稱「陳公堰」[2]永樂四年(1406年)前往廣東主持考試,五年(1407年)入朝協助纂修《永樂大典》,後改任江山訓導,陞瀧水教諭,死後入祀鄉賢祠[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光緒《同安縣志·卷二十二》:陳福山,洪武癸酉甲戌聯第進士,令零陵奏蠲無徵稅千餘石,永樂丙戌較文廣東,丁亥徵入纂修《大典》,後改江山縣訓導,陞瀧水教諭,祀鄉賢。
  2. ^ 光緒《零陵縣志·卷六·官師》:陳福山,同安進士,洪武中零陵知縣,居官清謹,修築堰塘,溉田二百餘頃,民賴其利,號曰「陳公堰」。

參考文獻[编辑]

  • 光緒《同安縣志》·卷二十二
  • 光緒《零陵縣志》·卷六·官師
官衔
前任:
曹恭
明朝零陵縣知縣‏‎
洪武年間
繼任:
唐復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劉宗
明朝瀧水縣教諭
永樂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曾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