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大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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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大順

大明巡撫廣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字號 字景熙,號雲谷
出生 嘉靖三年(1524年)八月六日
逝世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
配偶 配諸氏,封夫人
親屬 (祖父)陶諧;(子)陶允淳(同科進士)、允端、允嘉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陶大順(1524年—1601年),景熙雲谷浙江會稽(今紹興)陶堰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進士,官至廣西巡撫

生平[编辑]

嘉靖間冒籍順天中式癸卯科第九名舉人,事發被黜。再中戊午科浙江鄉試第四名[1],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進士。礼部观政,四十五年二月授工部主事,隆庆五年(1571年)四月復除兵部,六年十月升员外,十二月升武选司郎中,万历元年(1573年)三月调职方司,三年四月升河南副使,本月改湖广。七年三月升参政,十一年二月升福建按察使,十一月历官福建布政使。因司帑失银,吏卒五十人皆連坐。陶大顺對左布政使求情道:“盗者两三人耳,何尽系之为?请为公治之。”於是釋放眾人,令其追查盜賊,果然捉住真凶。十二年九月升本司左布政使,十六年七月官终任右副都御史广西巡抚,十七年三月致仕。《明史》有傳。[2]

家族[编辑]

曾祖父陶慥,封工科給事中贈通議大夫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祖父陶諧,曾任兵部左侍郎贈兵部尚書;父陶師賢,曾任鴻臚寺主簿封翰林院編修,贈詹事兼侍读学士。母韓氏(贈孺人)[3]。兄陶大有(副使)、陶大年(参政)、陶大原(署丞)、陶大臨(吏部侍郎贈礼部尚书謚文僖)、陶大节(檢校)、大成、大恒、大晋、大猷、大钦、大典,俱监生。其子陶允淳,与父亲同科进士。

參考文獻[编辑]

注释[编辑]

  1. ^ 《萬曆野獲編·卷16》:嘉靖間兩舉鄉試者,為會稽陶中丞(大順),先以冒籍舉順天經魁,事發斥歸;後仍中浙江第四名,登乙丑進士,官至右副都御史
  2. ^ 《明史·卷二百零三》:(陶諧)孙大顺,字景熙。嘉靖四十五年进士。历官福建右布政使。司帑失银,吏卒五十人皆坐系。大顺言于左使曰:“盗者两三人耳,何尽系之为?请为公治之。”乃纵囚令迹盗,果得真者。终右副都御史,广西巡抚。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