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權限申請/申請巡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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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巡查權,請點擊下方「增加新請求」。

申請者須達到基本資格資格檢查:编辑250次以上,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30日以上,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建議充分了解新頁面巡查方針內容方針刪除方針,使用WP:TW等工具並至Special:最新页面參與巡查工作一段時間後再來申請,如此能讓管理員了解申請者的相關經驗,加快審理速度。

授予者授予權限後,請於被授予者用戶頁加入{{patrol}}以作標示。

狀態註解[编辑]

申請巡查權[编辑]

增加新请求

User:Carrot2333[编辑]

狀態:   未完成
申請者/獲提名者:Carrot2333
希望能帮助维基百科巡查。--mije meli carrot_233 -- 讨论 2024年4月11日 (四) 05:39 (UTC)[回复]
@Carrot2333:请问阁下可以提供一些巡查实例吗?如果可以的话,建议您用自己的语言阐述一下巡查员应当如何做好条目巡查工作。或者假如您作为一个巡查员,如何让一个不符合维基百科标准的条目(您可以举一个例子)变得符合维基百科标准。--绍🌟煦·集思广益 2024年4月22日 (一) 07:32 (UTC)[回复]
(!)意見:我看到阁下在这个条目当中加上了G11快删模板,请问阁下从哪里看出来这个条目符合G11标准?--绍🌟煦·集思广益 2024年4月22日 (一) 07:38 (UTC)[回复]
(-)反对,諸多巡查例子明顯不達標。例如看到冷門地名條目只有一個來源。也要掛上需要更多來源模板,更甚至連條目都還沒建立滿2分鐘,就直接掛模板,請問為何要這麼急著給條目判刑?--雨朝☎️#🌟STAR ALLIANCE🌟 2024年4月22日 (一) 18:43 (UTC)[回复]
未完成:待累積更多經驗以後可再來申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1 (UTC)[回复]

User:Tokisaki Kurumi[编辑]

狀態:   新申請
申請者/獲提名者:Tokisaki Kurumi
好像巡查过不少条目了,但是一直没申请过巡查员,姑且申请一下。--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4年5月1日 (三) 11: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