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唐朝/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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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编辑]

唐朝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176,916位元組)

結果8支持, 3反對 => 撤銷 核對者茶壺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6:46 (UTC)[回复]
投票期:2012年9月14日 至 2012年9月28日
說明:「重選」,去年入選的特色條目,只是經濟有些缺陷,被掛上維護模板,需要再整理。—茶壺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6:41 (UTC)[回复]

符合特色标准[编辑]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没什么明显的问题,觉得需要修改动手就是了。--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14日 (五) 11:23 (UTC)[回复]
  2.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没什么问题,特色条目中一堆问题比这个多,如果这条都重审通过的话,那特色条目中三分之一都要重审了。名单在这里,要不要我去提?--CHEM.is.TRY 2012年9月14日 (五) 12:13 (UTC)[回复]
  3.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出意见的编者并不能清晰地表达出条目与特色条目之间的差距以及具体的改进点。—Snorri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17:03 (UTC)[回复]
  4.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支持,现条目并无多大问题,挂维护模板只是为了精益求精,而不是为了用来撤销FA。——2012年9月16日 (日) 03:43 (UTC)
  5.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百科不是在寫書,模板所述並看不出有何問題(或許是敝人學識淺薄)。另外現在規則被變更容易撤銷,如此提出重選並沒有甚麼好處,不如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提出。--安可與我對話 ☺) 2012年9月17日 (一) 01:07 (UTC)[回复]
  6.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是挂模板的问题。--达师218372 2012年9月18日 (二) 12:22 (UTC)[回复]
  7.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完整详细,没有问题。--Huandy618 (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2:32 (UTC)[回复]
  8.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我覺得與其投票廢除,不如再討論頁討論如何精進內容,提升品質,並且付出行動。這樣才比較有意義--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9月27日 (四) 16:42 (UTC)[回复]

不符合特色标准[编辑]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茶壺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6:41 (UTC)[回复]
  2.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當初是我掛上維護模板,理由是經濟部分除了講很多工藝發展外,並沒有真的談到多少經濟現象。這次修改,土地與賦稅制度有些改善是好事,但幾個明顯的老問題並沒有解決。比如唐代經濟最主要的現象是經濟重鎮由北轉南,還有貨幣經濟逐漸取代實物經濟,這些都幾乎沒有提到。雖然百科條目不應以寫書的篇幅來寫,但百科畢竟是種知識彙整,不是文宣看板,應該要有畫龍點睛的重點,把這個時代的狀況說明清楚,而不是一堆事情帶過去,才能確保條目的正當性。我建議可以參考一些唐代經濟的專書(比如李柏重或其他之類的,圖書館應該找的到)。--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07:03 (UTC)[回复]
  3.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目前内容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缺乏来源支持,例如“唐朝滅亡後,五代的李存勖所建的后唐和十国的南唐都自稱是唐朝的承繼者而用「唐」作為國號。南唐的建國者自称是唐宪宗之子建王李恪之後。然後唐皇室实因祖先曾立军功而受賜姓李。”,以及注释部分有些无参考来源,“社會”部分第2段也无来源;“评价”部分只是部分观点的罗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5日 (二) 02:04 (UTC)[回复]

中立[编辑]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编辑]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撤销:支持票8票,反對票3張。--茶壺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6:4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