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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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镛(1882年—1946年),字平轩[1]四川省重庆府璧山县狮子场新胜村人,廪生日本明治大学毕业,法政科进士。

其子朱显祯曾任川康绥靖公署任军法处长、四川大学法律系主任兼教务长、代理四川大学校长、广东大学法律系主任。曾任国民议会代表,中央大学、北京朝阳大学教授。

简历[2][编辑]

  • 光绪年间,先后就读于壁山县城“重璧书院”、成都四川高等学堂。
  •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4月12日,日本明治大学高等预科入学。
  •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7月30日,高等预科修完后于9月12日法学部入学。
  • 宣统三年(1911年)7月12日,日本明治大学第五十六回法科大学卒业并获优等生。[3]
  • 宣统三年(1911年)九月,经学部验看考试列最优等,赏给法政科进士。[4]
  • 民国元年(1912年)2月1日,高等审判厅川东上诉审判处处长[5]。共和党四川支部主要领导人。
  • 民国二年(1913年)3月2日,被选任四川省议会副议长。秋,被选为四川省议会议长,惟未被国务院承认。
  • 民国十三年(1924年),川军将领邓锡侯任四川省长,聘朱大镛任顾问兼省公署秘书长。
  • 民国十五年(1926年),北伐时期,任邓锡侯部国民革命军二十八军军法处处长,少将衔。不久患中风疾病。
  • 民国二十年(1931年),从成都归故里璧山闲居养病。
  •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曾担任民国第三次壁山县志“修志局”局长。
  •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病故,终年60余岁。

注释[编辑]

  1. ^ 或作平宣,误,据1959年秋璧山县各界人士学委会编纂未刊《璧山县新县志》“文仕籍”表中载“朱大镛号平轩”。陈雪樵参与过多次修县志,并为1959年编的志稿作序,陈雪樵是朱大镛的亲妹夫,故县志记“朱大镛号平轩”可信。
  2. ^ “民国四川首届议会副议长、少将朱大镛”,邓启云,政协璧山县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编.《璧山文史资料第二十一辑》,2008.12.第119-128页
  3. ^ 《明治大学学丛》第十八号暨创立三十周年记念号、明治大学教务事务部教务课旧制证明书系
  4. ^ 朱大镛年三十岁,四川廪生,习法政科,本届考试列最优等,拟请旨赏给法政科进士。“溥伟等为请分别给予游学毕业生出身以示奖励事折”,宣统三年九月初六日。《历史档案》1997年第4期
  5. ^ 民国二十八年《巴县志》卷六“民国职官表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