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申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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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申懋(?—?),号又生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刑部观政,五年授工部主事,六年以事降调浙江副理问[1],同年升分水县知县。崇祯元年升工部虞衡司主事,管盔甲所,管安民所。崇祯十五年起户部湖广司主事,十六年升广东司郎中,十七年出知成都府[2]。孙徐征麟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六》:天启五年十二月,工部以宫殿急需子街大石经行道路桥梁,乞行顺天府酌议保垫,以便行车。得旨:桥道见在运石,何必再行保垫。且天寒地冻,保垫非时,显是司官计图侵冒,著降三级调外任用。寻传工部司官李养德照旧供职,刘鳞长吴奇策、徐申懋三员遵旨降调,养德引罪乞罢。不许。
  2. ^ 《宜兴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