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朴 (洪武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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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朴(?—?),本名,后朱元璋赐名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奉元路同州(今陕西大荔)人,明朝进士、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王朴为洪武十八年(1385年)进士,任吏部给事中,因性格鲠直被免职。不久,起复为御史,数次与朱元璋争辩是非。某日其争执不饶,后被朱元璋下令杀死,到集市时召还,并下谕令问其是否改过。其回答道:“愿速死”。此后朱元璋大怒下令行刑,路过史馆时,王朴大喊:“学士刘三吾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御史朴也。”终被杀戮[1][2]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史》(卷139):“王朴,同州人。洪武十八年进士。本名权,帝为改焉。除吏科给事中,以直谏忤旨罢。旋起御史。陈时事千余言。性鲠直,数与帝辨是非,不肯屈。一日,遇事争之强。帝怒,命戮之。及市,召还,谕之曰:“汝其改乎?”朴对曰:“陛下不以臣为不肖,擢官御史,奈何摧辱至此!使臣无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用生之?臣今日愿速死耳。”帝大怒,趣命行刑。过史馆,大呼曰:“学士刘三吾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御史朴也!”竟戮死。帝撰《大诰》,谓朴诽谤,犹列其名。”
  2. ^ 潘荣胜. 《明清进士录》. 中华书局. 2006年: 3页. ISBN 9787101043501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