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用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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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用宾

大明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巡抚云南
籍贯 福建泉州府晋江县
字号 字道亨,号毓台
谥号 襄毅
出生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二月初十日
逝世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
配偶 娶赵氏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悟真注疏》

陈用宾(1544年—1617年),字道亨,号毓台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云南巡抚,在任达十六年之久。

生平[编辑]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福建乡试第七十名举人,五年(1571年)辛未科进士。授长洲县知县,万历三年(1575年)七月选授试监察御史,四年三月实授广西道御史,七月出督河东盐课,巡按山西,八年巡按南直隶庐凤淮扬等处,因忤逆张居正,十年二月出为四川布政使司右参议,十二年五月升浙江副使,十五年七月升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升浙江按察使湖广右布政使[1]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正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二十六年五月加升右副都御史。任内抵御缅甸入侵。二十九年七月剿平云南逆酋猛奉等,加升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照旧巡抚,十二月荡平云南十三寨,升俸一级,荫子陈斗昭为锦衣卫百户世袭注衣中所。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二月,云南凤夷阿克(即凤腾霄)叛变,攻陷城郭,残杀官民,武定府知府携带府印逃入省城;阿克长驱而来,索要武定府印。陈用宾率部被围,权宜之计让出府印。之后率部进攻逮捕阿克,并献俘京师。八月以滇南失事,政敌挟私报复,以“失城弃印”论,陈用宾与总兵沐睿被押送京师问罪,三十七年二月下狱,九年后死于狱中,追谥襄毅[2]

著作[编辑]

著作有《悟真注疏》,还有《还真大旨》、《大道指南》、《道德经契心录》、《还初笔记》、《伊川三大难事说》、《达意草》等。

家族[编辑]

曾祖陈惠;祖父陈逊;父陈春,前母林氏;母许氏。慈侍下[3]。子陈斗昭、陈斗曜。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实录‧神宗实录》:万历二十一年正月,升湖广右布政陈用宾为佥都御史巡抚云南。
  2. ^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陈用宾,字道亨。隆庆辛未进士,授长州令,催科有方,召入为御史,巡盐河东。改按淮汤,兼督学政,考校荐劾,一出至公。以忤张居正,出为四川参议,浙江副使,转参政,升按察使,湖广布政使。以都御史巡抚云南。甫下车,察滇形势,题设蛮哈守备。未几,缅贼入寇,檄暹罗袭其后。猛卯蛮勾缅构乱,檄木邦以夷攻夷,杀多俺及其子,减之。事闻,敕赐赍金。又于铜壁诸处,设八关二堡,屯田养兵。缅贼欲吞蛮莫,窥思化,发兵追败之,斩俘甚多,获战象、战马。捷闻,晋秩右副都御史,赏银币。顺宁府土舍猛廷瑞与土官奉教之族奉学谋夺大侯州印,攻奉教,焚州治,用宾以计挫之。廷瑞计穷,斩奉学以献。既而廷瑞复叛,分兵攻获之,顺宁以平,晋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荫子世袭。会武定府贼阿克作乱,知府携印避入省城。克长驱至省,焚掠民舍,索武定印。用宾征召未至,权宜出印与之。寻征兵分道进攻,生执阿克,印仍反复,而柄政者挟私憾,以弃印论,劾逮系,在狱九年卒,追谥襄毅。所著《悟真注疏》等书,藏于家。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德夫
明朝长洲县知县
隆庆年间-万历年间
继任:
李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