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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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上,兩個集合交集是含有所有既屬於又屬於的元素,而沒有其他元素的集合。

有限交集[編輯]

A和的交集

交集是由公理化集合論分類公理來確保其唯一存在的特定集合

也就是直觀上:

的交集寫作「」,「對所有 等價於

例如:集合的交集為。數字不屬於素數集合和奇數集合的交集。

若兩個集合的交集為,就是說它們彼此沒有相同的元素,則他們不相交,寫作:。例如集合不相交,寫作

更一般的,交集運算可以對多個集合同時進行。例如,集合交集。交集運算滿足結合律。即:

任意交集[編輯]

以上定義可根據無限併集補集來推廣到任意集合的交集。

取一個集合 ,則根據分類公理可以取以下唯一存在的集合:

也就是直觀上蒐集所有 的集合, 這樣的話有:

根據一階邏輯的定理(Ce),也就是:

但根據一階邏輯的等式相關定理,下式:

顯然是個定理(也就是直觀上為真),故:

換句話說:

那可以做如下的符號定義:

稱為 任意交集無限交集。也就是直觀上「對所有 等價於對任何 的下屬集合 ,都有

例如:

類似於無限併集,無限交集的表示符號也有多種

可模仿求和符號記為

但大多數人會假設指標集 的存在,換句話說

指標集 自然數系 的情況下,更可以仿無窮級數來表示,也就是說:

也可以更粗略直觀的將 寫作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