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常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馮常(?—?),王莽建立的新朝時代的官員

王莽改西漢九卿之一的大司農羲和,後來改為納言,一卿屬下設置大夫三人,一大夫屬下設置元士三人。馮常擔任納言。公元10年,王莽設「六筦」之令,對、鑄、名、五均賒貸等六類與民生物資或經濟活動進行管制。所謂五均是對綿、帛、五穀等的價格管制。公元17年,再次強調六筦之令。擔任納言的馮常勸諫王莽,反對六筦,王莽大怒,免除了馮常的官職。任命嚴尤擔任納言。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