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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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行政區劃是南明政權的行政區劃。其控制範圍前後變化很大,明朝其他地區先後被清朝控制。

  1. 南直隸,都城應天府
  2.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3.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
  4.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
  5. 廣東承宣布政使司
  6. 廣西承宣布政使司
  7. 雲南承宣布政使司
  8. 貴州承宣布政使司
  9.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大部為大西政權控制
  10.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西北為大順政權控制
  11.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西部為大順政權控制
  1. 福京,都城天興府
  2. 廣東承宣布政使司,紹武帝都城在廣州府
  3.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4.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
  5. 廣西承宣布政使司
  6. 雲南承宣布政使司
  7. 貴州承宣布政使司
  8.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大部為大西政權控制
  9.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湖北為清朝控制
  1. 廣東承宣布政使司,1646年—1647年,1647年—1650年屬南明,永曆帝都城在肇慶府(1646年—1647年,1648年—1650年)。
  2.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湖南1646年—1647年,1648年—1649年屬南明,永曆帝都城在奉天府(武岡州)(1647年)。
  3. 廣西承宣布政使司,1646年—1651年,1652年—1656年屬南明,永曆帝都城在桂林府(1647年—1648年)、南寧府(1648年,1650年—1651年)、梧州府(1650年)。
  4. 貴州承宣布政使司,1646年—1657年屬南明,永曆帝都城在安龍府(1652年—1656年)。
  5. 雲南承宣布政使司,1646年—1659年屬南明,永曆帝都城在滇京雲興府(1656年—1659年)。
  6.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1646年—1658年屬南明
  7.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1648年—1649年屬南明
  8.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1649年—1650年,姜瓖反正屬南明

參考書籍[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