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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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寨人民公社舊址
大寨村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所在山西省晉中市昔陽縣大寨鎮大寨村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1966年
編號7-1653-5-046
登錄2013年3月

大寨村位於山西省晉中市昔陽縣大寨鎮,地處太行山麓。1964年的一句「工業學大慶農業學大寨」,使大寨成為自力更生進行農田基本建設的樣板被中國政府向全中國農村推廣,從而也讓大寨在中國聞名幾十年。

大寨簡介[編輯]

大寨的名稱是因為北宋時,宋軍在此駐兵抗擊兵,因此得名。全村共有160多戶人家510口人。村東西長約兩公里,南北寬約一公里,總面積約為1.88平方公里海拔為1162.6米。全村共有七百多地,但被山梁、溝壑分割成四千八百多塊,惡劣的地形俗稱「七溝八梁一面坡」。全年無霜期只有五個多月,十年九旱,平均畝產只有七八十,自然環境非常惡劣。

大寨經濟[編輯]

改革前[編輯]

1966年的大寨

1946年成立了互助組,1952年陳永貴擔任大寨村的黨支部書記。1953年辦起了農業生產合作社,1958年又率先成立了人民公社。這一期間在陳永貴的帶領下,大寨人從山下擔土到山上,造起了旱澇保收的人工梯田,平均個勞動力搬運土石方作業量達1000多立方米,擔土80多萬擔;每人每年擔石頭880多擔,擔糞、擔莊稼十萬斤。1964年2月10日,《人民日報》刊登了新華社記者的通訊報道《大寨之路》,介紹了大寨村的先進事跡,並配發社論《用革命精神建設山區的好榜樣》,號召中國人民學習大寨的戰天鬥地的精神,中國大陸掀起了學習大寨熱。

改革後[編輯]

改革開放後,中國大陸的經濟由計劃經濟市場經濟轉型,大寨也由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逐步取代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體制。1983年大寨推行了農業生產責任制,開辦了村辦企業,個人也開始搞起了養殖業、運輸業。1992年大寨組建了大寨經濟開發總公司,建立了年產10萬水泥公司,並在相繼幾年中又發展了十幾個企業。大寨村的集體總產值也由1978年的18.56萬元增加到1992年的327萬元,2005年大寨經濟總收入11600萬元,年人均收入5500元。大寨的經濟總收入中,農業收入僅占0.3%,工業收入占56%,流通業占10%,服務業、旅遊業占30%。

對中國農業的影響[編輯]

學大寨運動對於推動全國農村開展農田基本建設,起到了很大的積極作用。但中共中央過分宣傳下,中國大陸農村大搞黃土搬家,人造平原等工程,一些領導幹部為政績突出,不結合實際的盲目跟從,搞出了一些面子工程,使得中國大陸的環境受到了很大的破壞。農業學大寨運動當時主要是在冬季農閒時,組織農民進行農田基本建設,興修水利。但在運動中,有許多地方政府追求形式,浪費了許多農村勞動力,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如有的地方要求農民壘壩必須將石頭鑿成正方,以便好看;有的地方追求糧食產量,強迫農民種植營養成分低但產量高的雜交高粱等;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以無產階級專政的方式進行農業學大寨」,也就是可以向提出不同意見的人施加罪名,不允許任何不同的意見存在。

大寨人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