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來主義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拿來主義一說,最初來源於1934年6月7日魯迅發表於《中華日報·動向》的一篇雜文《拿來主義》。在面對外來文化的衝擊和中國封建時代遺留下來的文化,我們應該如何選擇和取捨,他提出了「拿來主義」的思想和主張,他在此文中說要「拿來」的,主要指外國的優秀文化和成功經驗。然而魯迅在不少雜文和講演中所說的要「取法」亦即「拿來」的東西,是古今中外一切的好東西,並不限於外國的優秀文化和成功經驗。所以,魯迅的拿來主義理解為廣、狹二義。狹義的拿來主義,指取法外國的優秀文化和成功經驗;廣義的拿來主義,更為廣泛——凡有益於國家和民族進步的東西,不論是古是今是中是外,魯迅都主張「拿來」。這個「拿來」是占有,挑選和吸取,亦即取法古今中外一切有用的、有益的、好的東西——「恰如吃用牛羊,棄去蹄毛,留其精粹」。(《且介亭雜文·論「舊形式的採用」》,《魯迅全集》,第6卷)

2012年2月24日,前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林濁水說,民進黨的許多主要領袖常在不求甚解,採取拿來主義在不同路線中前後搖擺;至於中央黨部、立法委員、縣長、市長之間各行其是、甚至唱反調的,就更不用說了;「長期下來,使得國內外尤其是國際的信賴感根本建立不起來」[1]

參見[編輯]

  1. ^ 林濁水. DPP的轉型問題. 台灣新社會智庫. 2012-02-24 [2016-05-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1)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