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俄樺太島暫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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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俄樺太島暫定規則(日語:日露間樺太島仮規則、俄語:Временные правила относительно острова Сахалин)是慶應3年(1867年)日本江戶幕府俄羅斯帝國之間暫時的條約。也稱作暫定樺太規約樺太雜居條約

幕府派遣箱館奉行小出秀實目付石川利政前往俄國,和俄國外務部亞洲局長交涉關於庫頁島的日俄國境畫定。2月25日(3月30日),在聖彼得堡簽訂,但是日本拒絕承認條約的部份條項,並通告俄國領事。最後,庫頁島的國境無法畫定,庫頁島仍維持兩國所領。

1875年兩國簽訂庫頁島千島交換條約

條約的主要內容[編輯]

幕府拒絕的主要內容[編輯]

幕府接受的主要內容[編輯]

  • 庫頁島維持兩國所領,制定以下的雜居規則。
  • 庫頁島的兩國人和睦誠意的交際。
  • 庫頁島的俄國人、日本人任意往來,建物、庭園・産業使用以外的土地可任意移住・建築等。
  • 島中的土人完全以本人的自由。有本人的承諾,可被日本人・俄國人雇用。

參考文獻[編輯]

  • 外務省政務局作成『日露交渉史 第三章 樺太問題及庫頁島千島交換條約ノ締結』(1944年) 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 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2130338400
  • 外務省作成『樺太千島交換一件/外交史料 樺太千島交換事情 第一巻(2 安政元年12月21日から明治2年2月4日)』(昭和4年8月)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 レファレンスコード B03041126700
  • 阿部光蔵『幕末期日露関係』北方領土の地位 南方同胞援護會発行(昭和37年3月)P5~P38
  • 『北方領土問題資料集』南方同胞援護會発行(昭和41年6月)P4~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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