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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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教院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所在山西省長治市沁縣
分類古建築
時代元至清
編號7-0812-3-110
登錄2013年3月5日
洪教院
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
所在山西省長治市沁縣城北30公里的南涅水村
分類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
時代
編號3-61
登錄1996年1月12日

洪教院,位於山西省長治市沁縣城北30公里的牛寺鄉南涅水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一。

歷史[編輯]

洪教院在金代後期重建。大定九年(1169年)封為「敕賜洪教之院」。元至元八年(1271年)及明清多次重修。

建築[編輯]

洪教院山門已毀,現存前殿、戲台、正殿及東西兩側配殿。

前殿、戲台均為三開間,懸山頂。

正殿面闊三間,進深六椽,保持金元建築的特點,匾額「敕賜洪教之院」為金代原物。兩側配殿均為單開間、懸山頂。東配殿系近年坍塌重建,西配殿保持原貌。[1]

保護[編輯]

1986年7月,洪教院公布為沁縣文物保護單位。

1996年1月12日,洪教院公布為第三批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類,編號3-61[2][3]

2013年3月5日,洪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古建築類,編號7-0812-3-110。 [4][5]

參考[編輯]

  1. ^ 連達. 《触摸,寺庙-山西土地上的那些散落的古建符号》(晋东南). 太原: 三晉出版社. 2016年: 14–15. ISBN 978-7-5457-1410-4. 
  2.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晋政发〔1996〕7号). 文物世界. 1997, (3): 92-97. 
  3. ^ 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今日山西網. [2012-05-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4). 
  4.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PDF). 國務院. 2013-03-05 [2013-10-31].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4-11-02). 
  5.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3-03-05 [2020-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