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坑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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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坑,是臺灣苗栗縣苑裡鎮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鎮東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為石鎮里不含西北部凸出部分的東北部。

歷史[編輯]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石頭坑地區為一街庄,稱為「石頭坑莊」,隸屬於苗栗二堡。該莊西北端深入山腳莊內部,北與大埔莊為鄰,東北及東與芎蕉坑莊為鄰,東南與拐仔湖莊為鄰,南邊及西南邊為南勢林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該莊隸屬於苗栗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改隸屬於新竹廳。1920年(大正九年),該莊改制為「石頭坑」大字,隸屬於新竹州苗栗郡苑裡莊,大字下有「石頭坑」、「新厝子」小字名[2]。1943年,苑裡莊升格為苑裡街。

戰後苑裡街改制為苑裡鎮,隸屬於苗栗縣,大字亦改制為里。

交通[編輯]

鄉道苗50線是石頭坑地區內部主要的連絡道路,鄉道苗43線是本地區西北端通往山腳、舊社的連絡道路。

運動休閒設施[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