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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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胡風和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對其的逮捕證

逮捕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發出的證明文書,供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時出示,上載案件編號、逮捕原因、通緝者姓名、資料等並有回條,同樣當地人民檢查院或人民法院需要控訴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需要製作逮捕證和逮捕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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