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用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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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用賓

大明
籍貫 直隸常州府武進縣
出生 庚子正月十三日
逝世 萬曆十九年辛卯
配偶 配陸氏,封安人
親屬 (子)兆爵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會試二百二十八名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須用賓(1540年—1591年),字國卿,號成吾,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三十五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三甲第十一名進士[1][2]。兵部觀政,本年授六月授杭州府推官,五年五月升刑部主事,萬曆三年(1575年)十一月升員外,四年正月升郎中,七月升浙江僉事,七年八月升廣西參議,十一年十二月調福建僉事,十四年正月降用,十六年二月降開州知州,三月升南京戶部員外郎,十九年卒。

家族[編輯]

曾祖須世英;祖父須廷儀,王府引禮舍人;父須啟元,監生。母蔣氏,封太安人[3]。兄用敬、弟用德、用明,俱庠生。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陸萬鍾
明朝杭州府推官
1568年-1570年
繼任:
蕭彥
前任:
金應炤
明朝開州知州
萬曆十六年
繼任:
史元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