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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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4年魁北克法令(英語:Quebec Act,法語:Acte de Québec)是英國國會為了治理魁北克省殖民地而頒布的法令。該條約很大程度上廢除了《1763年皇家宣言》中旨在英國政府同化當地法裔加拿大人群體的條款。[1]

背景[編輯]

1763年,英國在七年戰爭中取得勝利,並與法國簽署《1763年巴黎條約》,得到法國在北美洲的大部分殖民地。同年英國國王喬治三世頒布《1763年皇家宣言》,在原法國殖民地推行英國法律與習俗,並希望大批遷入的英國新教教徒能夠同化當地的法裔加拿大人。然而實際上,《宣言》頒布後當地並未迎來大批英國居民,法裔仍占多數,這使得同化他們並不現實。同時,伴隨着美國早期獨立運動的興起,英國方面希望穩定魁北克地區的局勢,防止當地法裔加入獨立運動。為此,當地首任州長James Murray和繼任州長Guy Carleton領導實行了一系列法令變革。[2]

內容[編輯]

宗教[編輯]

法令允許公職人員信奉天主教,採用新的宣誓效忠喬治三世,取代了此前對伊麗莎白一世及其子嗣的宣誓。新的誓言並不提及宣誓人的宗教信仰,保證了公職人員的宗教自由。

法律[編輯]

法令保留了當地英國刑法的使用,但恢復了法國的民法。當地天主教教廷也因此得到合法徵收什一稅的權力

邊界[編輯]

法令明確劃分了魁北克省的界線,在《1763年皇家宣言》基礎之上額外包括了今天的南安大略省、伊利諾伊州印第安納州密歇根州俄亥俄州威斯康星州明尼蘇達州的部分土地。該法令使該省土地面積擴充了三倍。

土地制度[編輯]

法令恢復了此前法國在此實行的莊園土地配給制度(Seigneurial System)。

影響[編輯]

該法令被當時十三個美國殖民地強烈反對,並被歸入五項「不可容忍法令」之一。包括約翰·亞當斯在內的殖民地人民認為這項法令威脅到了美國殖民地以及新教教徒的利益,並給予法裔加拿大人不公平的優待。也有人認為這項法令破壞了英國與其在美殖民地的關係,損傷了人們對英國國王的信任。該法令是引發日後美國獨立戰爭的因素之一。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美方軍隊曾兩次嘗試集結加拿大當地力量對抗英國,但由於缺乏當地支持、補給不足等原因均告失敗。

自1774年以來,魁北克地區英裔移民逐漸增多。為了滿足當地英裔居民和法裔居民的利益,英國國會頒布了《1791憲法法令》,將魁北克省分為兩個部分,「上加拿大」地區推行英國法律,「下加拿大」地區則維持法國法律。

該法令對後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的宗教自由原則有重要影響。[3]

參考資料[編輯]

  1. ^ Quebec Act, 1774 | The Canadian Encyclopedia. www.thecanadianencyclopedia.ca. [2022-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27). 
  2. ^ Quebec Act, 1774 | The Canadian Encyclopedia. www.thecanadianencyclopedia.ca. [2022-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27). 
  3. ^ Cornish, Paul. Quebec Act of 1774. www.mtsu.edu. [2022-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07)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