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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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英語:Domestic Violence Act 1994)是馬來西亞政府於1994年所推出的一項法令,以保護公眾免受家庭成員施暴。該法令涵蓋直屬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前配偶、有實無名的配偶、孩子(包括領養的孩子)、身心障礙的成年人及被視為家庭成員的其他人[1]。2012年,政府曾對《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做出修訂[2]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Domestic Violence: Laws in Malaysia (C).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26) (英語). 
  2. ^ 我有办法:了解你和1994年家暴法案关系. 東方網 馬來西亞東方日報. 2016-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30)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