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州直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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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直隸州清朝時設置的直隸州

北宋開寶時,改振州崖州。到神宗熙寧六年,崖州被改為朱崖軍高宗紹興六年,又廢軍改為寧遠縣,到了十三年又改升格為軍,並改名為吉陽軍。(《宋史》,卷九十,地理志六)。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又改為崖州,屬於廣東省瓊州府管轄,所以是明代的散州,並管轄感恩縣。(《明史》,卷四十五,地理志六)。

清朝後,依規定散州不能管轄縣。到了清朝後期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四月,升崖州為直隸州,治所在感恩縣。因清朝制度,直隸州可管轄縣,所以此時的崖州直隸州,管轄了感恩縣昌化縣陵水縣萬縣4個縣。(《清史稿》,卷七十二,地理志)。又有胡瑃,曾修《崖州直隸州志》一方志書,共十卷。

辛亥革命後,全國廢府州廳改縣,撤銷崖州直隸州為崖縣,沿革到今日,為海南省三亞市

參考資料[編輯]

1.《舊唐書》,卷四十一,地理志。
2.《宋史》,卷九十,地理志六
3.《明史》,卷四十五,地理志六
4.《清史稿》,卷七十二,地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