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洙 (梁思成第二任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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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洙(1928年),福建省福州市人,曾任清華大學建築系(當時稱營建系)秘書和清華大學圖書館員工。知名學者程應銓的前妻,著名建築學家梁思成的第二任妻子。

生平[編輯]

1940年代中期,林洙隨家人躲避戰爭搬至昆明,就讀於昆明天祥中學,中學老師為移居昆明的歷史學家程應鏐。抗戰勝利後,林洙全家決定返鄉,與此同時程應鏐之弟,曾任遠征軍翻譯的青年學者程應銓準備返回上海,程應鏐遂將其弟介紹給林洙一家,望他們在路上相互照應。林洙之父極為欣賞程應銓。

1948年,林洙經其父極力撮合得以與程應銓交往,程應銓前往清華大學營建系(後改為建築系)任教,林洙隨同前往北京考大學,經程應銓引薦,拜見林徽因梁思成夫婦,林徽因曾輔導其英語。但林洙並未考取任何一所大學。

1950年代初,在林洙父親的催促下兩人完婚,得到林徽因的資助得以在北京安家。二人結婚時,主婚人是梁思成。

1950年代中,因為程應銓的緣故,從未受過高等教育的林洙「受照顧」成為清華大學建築系的一名系辦秘書。兩人育有一子一女。

1955年林徽因逝世,林洙未曾悼念。

1958年,程應銓被劃為右派,林洙受牽連調職到圖書館當管理員,立即與程應銓離婚,帶走兩個孩子改姓林,不准程與孩子見面,並對程落井下石。林洙告訴程應銓:兩年之內摘去右派帽子,可以復婚。由於林洙工資很低,養兩個孩子很艱難。

1962年4月底清華校慶,林洙再次見到梁思成,毛遂自薦要幫助梁思成整理資料,此時梁思成子女均已結婚成家,梁思成獨居,林洙經常找藉口在梁思成家待至深夜,很快與梁思成發生肉體關係。僅一個多月後林洙與梁思成結婚。林洙嫁梁思成前,系裏找程應銓談話,問兩人有無復婚可能,程應銓堅決否認,拒絕與林洙復婚。當時梁思成子女不反對其再婚,但梁的家人、朋友、其他學者、學生等眾人皆堅決反對他林洙再婚,認為林洙人品卑鄙低劣,行徑無恥。沈從文將林洙離開程應銓和再嫁梁思成統統歸結為「本性上的脆弱」,並說「:「林洙就是愛錢。」 張奚若公開對梁思成表示,如果梁思成執意與林洙結婚,便與之絕交,張奚若言出必行,果然從此不與梁思成來往。劉敦楨在梁思成再婚之前給梁思成寫了一封信,只有四個字「多此一舉」。

1963年,清華圖書館貪污案爆發,林洙涉嫌借着學校圖書室進書的過程貪污公款,調查組與梁思成溝通情況後。梁思成表示:「系裏對林洙的懷疑不是空穴來風,有很多證據,如果林洙坦白貪污我可以幫林洙賠償,如果林洙不承認但最終調查結果證明其貪污,那麼我跟林洙就完了」。後來清華顧及梁思成面子,宣佈中止對林洙調查,結論是:「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林洙一定貪污」。林洙後來單方面聲稱是她一位同事貪污,她被連累,但始終無法提供這位同事的姓名等一切相關信息,此案至今沒有銷案。

1968年前夫程應銓被批鬥後自殺。

林洙與程應銓的兒子非常頑劣,女兒也非常平庸,梁思成表示無力管教,要求他們響應號召下鄉離開梁家。

1972年梁思成去世後林洙拿走梁思成和林徽因的日記手稿等重要文獻,用梁思成的存款將其子女辦回城,兒子成為機關領導的司機,女兒成為梁思成紀念館的工作人員。1987年,梁思成林徽因因為對國家古建築保護的功績,獲得了自然科學一等獎,當時的獎金3萬多元,被林洙拿走。

林洙在此後多年發表一系列極具爭議的關於已經去世的林徽因和林洙前夫程應銓的負面言論,以及她與梁思成「愛情」的種種前後矛盾的文章和言論,被梁思成與林徽因的子女,程應銓的家人朋友,以及梁思成的家人朋友學生予以駁斥。2012年5月,梁啓超送給梁思成和林徽因的《營造法式》被林洙拍賣,這部古代建築界的天書,成交價218.5萬元。營造學社彙刊,封面梁思成親筆寫下"林徽因珍藏,恕不外借",也被林洙高價賣出。

林洙著有《梁思成、林徽因與我》。[1][2]

參考[編輯]

  1. ^ 梁思成第二任妻子林洙:梁思成从来不是什么神. 鳳凰網. [2019-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6). 
  2. ^ 林洙忆梁思成:他给了我快乐. 鳳凰網. [2019-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