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陵蘭退出歐洲各共同體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格陵蘭條約
修正組建歐洲各共同體條約中
有關格陵蘭的條約
簽署日1984年3月13日 (1984-03-13)
簽署地點 比利時布魯塞爾
生效日1985年2月1日 (1985-02-01)
簽署者10個國家
保存處意大利共和國政府
語言歐洲各共同體全部8種官方語言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維基文庫格陵蘭條約
歐洲各共同體(現歐洲聯盟)的成員變化
格陵蘭位於圖片左上角)

格陵蘭退出歐洲各共同體(英語:Withdrawal of Greenland from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指的是格陵蘭在加入歐洲各共同體12年後,於1985年正式退出。

1973年,格陵蘭以丹麥治下一個郡的身份英語County of Greenland, Denmark加入歐洲各共同體,儘管這個決定遭致大部分格陵蘭當地居民的反對。在1982年的一次協商性全民公投中,53%的格陵蘭選民選擇了退出歐洲各共同體[1] 而在格陵蘭於1973年獲得自治英語Home rule地位後,脫歐公投成為一種可能。

格陵蘭依據《格陵蘭條約》退出歐洲各共同體後,其與歐共體的關係通過域外國家和領土地位來協商解決。[2]

近年來,格陵蘭退出歐洲各共同體也會被簡稱為「格陵蘭脫歐(Greenxit)」。[3][4]

入盟歷史[編輯]

背景[編輯]

格陵蘭丹麥殖民地地位於1953年《丹麥王國憲法》通過後結束。[5] 隨後,格陵蘭被建制成為丹麥王國的一個郡,從此和丹麥本土成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 該地位也使得格陵蘭人獲得了丹麥的公民身份。與此同時,儘管丹麥宣佈結束了殖民主義統治,但是仍舊奉行文化同化政策, 這其中就包括對格陵蘭人的歧視性做法。[5] 一個突出的例子就是所謂的「出生地標準(Birthplace Criterion)」,該標準給予非格陵蘭出生的丹麥工人高於格陵蘭出生的本地工人的薪資水平。[7] 格陵蘭傳統文化的喪失及主要源自格陵蘭年輕人的日益增長不滿情緒最終在丹麥和歐洲各共同體的格陵蘭獨立運動問題上發揮了決定性作用。[8]

去殖民化之後的幾年裏,格陵蘭的經濟英語Economy of Greenland繼續非常依賴漁業[7] 丹麥直接參與建立了包括漁產品製造在內的真正漁業英語Fishing industry in Denmark。儘管進行了各種嘗試,但在此期間,其他經濟部門並沒有太大發展。[6]

作為丹麥王國的一個郡,格陵蘭的外交關係英語Foreign relations of Greenland以及該島的治理仍然在丹麥的控制之下。[7]

過程[編輯]

丹麥於1961年8月10日正式提出加入歐洲各共同體的申請。[9] 作為丹麥的一個選區,格陵蘭被完全納入丹麥的入盟進程。在入盟談判中,丹麥政府設法為格陵蘭爭取到了一些讓步和特殊條件。這些規定包括十年過渡期,以保護格陵蘭的漁業。[10] 這些讓步直接涉及被認為對格陵蘭敏感或有問題的議題領域。一方面,丹麥獲得了限制格陵蘭企業設立權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格陵蘭在漁業方面獲得了例外情況。[11] 然而,儘管格陵蘭漁民被分配了與他們實際捕魚能力相當的高配額,但人們對分配給歐洲共同體其他國家,如德國漁民的捕魚配額表示強烈不滿。這後來發展成為格陵蘭島退出歐共體的主要原因之一。

1972年10月2日,丹麥政府向其選民提出加入歐洲各共同體的問題;格陵蘭的居民也參加了投票。在丹麥全國層面,63.5%的選民投票贊成加入歐共體;然而在格陵蘭,公投結果卻是70.8%的選民明確拒絕加入歐共體。格陵蘭選民對歐共體成員資格的明確拒絕不僅被解釋為反對歐洲各共同體的堅定聲音,而且也被解釋為對任何外國勢力主導的強烈拒絕。[12] 雖然格陵蘭明確拒絕,但其還是於1973年1月1日以成為丹麥的一部分而加入歐洲各共同體。在這方面,格陵蘭的情況不同於法羅群島。法羅群島於1948年獲得地方自治地位,但根據丹麥的立法,允許它們不參與丹麥對歐共體問題的投票。法羅群島希望留在歐共體之外,因此從未加入歐共體。[11]

丹麥於1973年1月1日加入歐洲各共同體。[13] 這也使其能夠獲得歐共體資金法語Programme de l'Union européenne,這對格陵蘭來說是一筆可觀的收入來源。除了對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外,包括來自歐洲投資銀行的大量共同體資金也進入了與漁業無關的領域,例如教育、企業或能源領域的項目。[6][7] 與其他需要援助的歐共體區域相比,格陵蘭獲得的人均數額很大,其中一些數額是歐共體在格陵蘭水域捕魚權的補償和貸款。[11] 最後,隨着加入歐共體,丹麥將其在歐洲議會中的一個席位保留給一名格陵蘭人,並允許一名格陵蘭觀察員陪同丹麥的理事會成員。[11]

儘管給予格陵蘭這些讓步和積極的權利,但格陵蘭仍然強烈反對加入歐共體。它反對的特點是,格陵蘭加入歐洲共同體是由於大多數丹麥選民的強迫,同時由於其漁業政策,以及普遍認為歐共體太遠以至於不關心格陵蘭的關切和願望。因此,格陵蘭對加入歐共體非常不情願。[11]

脫歐背景[編輯]

1979年-2021年格陵蘭地方議會選舉結果,圖示各政黨至少都有獲得1,500張選民票支持的能力。[14][15] 紅色及橙色所示政黨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的競選目標都是促使格陵蘭退出歐洲各共同體;而藍色所示政黨則希望將格陵蘭留在歐共體。

直到1970年代,格陵蘭還完全由丹麥政府管轄。去殖民化進程是通過自上而下的決定來管理的,這些決定在首都得到同意,並由丹麥的資產階級在格陵蘭實施。丹麥保留了對格陵蘭經濟社會政策問題的控制。直到1970年代,格陵蘭才出現了真正的本土青年精英。這些精英對丹麥人的統治感到沮喪,同時直言不諱地批評和反對丹麥人的統治,並逐漸佔據了政治領導的地位。在這一時期,格陵蘭人的民族意識和對自己國家的政治意識不斷增強。這導致了政治覺醒,而通過這種覺醒,格陵蘭人對塑造他們自己社會未來變得更加堅定。

1972年第一次歐共體公民投票是格陵蘭政治史上的一個關鍵時刻和轉折點。作為對丹麥統治的強烈批評的反應,一個僅由格陵蘭成員組成的自治委員會於1973年成立,其任務是為格陵蘭可能的自治制度提出初步指導方針。1975年,丹麥-格陵蘭自治委員會討論了地方自治制度的具體制訂問題。

1970年代初的這些政治發展也導致了格陵蘭第一個政黨的成立。在很短的時間內,一個多樣化的政黨景觀出現了。前進是第一個,也是從一開始就最強大的黨。它成立於1975年,強烈主張自治、實行地方自治和退出歐共體。此後不久進入政治舞台的第二個政黨是團結黨,它也支持格陵蘭自治,但選擇對丹麥採取統一的辦法,並希望維持現狀,即留在丹麥王國。第三個政黨是因努伊特人共同體,也是當時規模最小的政黨。它遵循最激進的民族自決路線,呼籲格陵蘭完全獨立。

最終,在1979年1月17日,《地方自治法》提交給格陵蘭選民,並以70.1%的多數票通過。1979年5月1日實行的地方自治為格陵蘭未來在許多問題上的自治奠定了基礎,包括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建立自己的政治結構,包括立法議會和地方自治政府。在1979年立法議會和地方自治政府的第一次選舉中,前進黨贏得了格陵蘭議會和行政部門的多數席位。

雖然地方自治意味着格陵蘭仍然是丹麥王國的一部分,但它賦予了格陵蘭與歐洲共同體重新談判關係的權利。

脫歐公投[編輯]

退盟過程[編輯]

返歐可能[編輯]

格陵蘭退出歐洲各共同體三十餘年後,少數格陵蘭政治家及商界領袖正在探討格陵蘭重返歐洲聯盟的可能性。他們的觀點認為這將有助於格陵蘭經濟在漁業部門之外實現多元化。[16] 但除了這些少數聲音之外,「重返歐盟」的話題並沒有成為格陵蘭政治的主流議題。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Jørn Boye Nielsen. Bernard A. Cook , 編. Europe Since 1945: An Encyclopedia. Routledge. 2014: 541. ISBN 9781135179328. 
  2. ^ Overseas countries and territories. 歐洲聯盟立法數據庫英語EUR-Lex. [2022-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7). 
  3. ^ Kiran Klaus Patel. Something new under the sun?: The lessons of Algeria and Greenland. Benjamin Martill; Uta Staiger (編). Brexit and Beyond: Rethinking the Futures of Europe. UCL Press. 2018: 114-120. ISBN 9781787352766. 
  4. ^ Lesley Riddoch. Eberhard Bort , 編. McSmörgåsbord: What post-Brexit Scotland can learn from the Nordics. Luath Press Ltd. 2017-03-31. ISBN 9781910324912. 
  5. ^ 5.0 5.1 Gudmundur Alfredsson. Greenland and the Law of Political Decolonization. Germ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1982, 25: 290 [2022-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8). 
  6. ^ 6.0 6.1 6.2 Ove Johansen; Carsten Lehmann Sørensen. Greenland's Way out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y. The World Today (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1983, 39 (7/8): 270–277. JSTOR 40395531. 
  7. ^ 7.0 7.1 7.2 7.3 Lise Lyck; Jørgen Taagholt. Greenland — Its Economy and Resources. Arctic (Arctic Institute of North America). 1987-03, 40 (1): 50–59 [2022-06-26]. JSTOR 40510564. 
  8. ^ Hans Christian Gulløv. Home Rule in Greenland. Études Inuit Studies (Université Laval). 1979, 3 (1): 131–142. JSTOR 42869305. 
  9. ^ Denmark's application for membership to the EEC (Copenhagen, 10 August 1961). 歐洲知識庫虛擬資源中心英語Centre Virtuel de la Connaissance sur l'Europe. [2022-06-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7). 
  10. ^ Derek Beach. Peter Munk Christiansen; Jørgen Elklit; Peter Nedergaard , 編. Referendums in Denmark Influence on Politics. The Oxford Handbook of Danish Politics. 2020-06. doi:10.1093/oxfordhb/9780198833598.013.20. 
  11. ^ 11.0 11.1 11.2 11.3 11.4 Hans R. Kramer. Greenland's European Community (EC)-Referendum, Background and Consequences. Germ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1982, 25: 273–289 [2022-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7). Greenlandic fishermen were allocated as much of the total allowable catch as they were able to catch. 
  12. ^ Jens Dahl. Greenland: Political Structure of Self-Government. Arctic Anthropology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82, 23 (1/2): 315–324. JSTOR 40316118. 
  13. ^ Treaty of Accession of Denmark, Ireland and the United Kingdom to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2022-06-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1). 
  14. ^ Elections to Landsting by time, constituencies and votes cast [SAELANST]. StatBank Greenland. [2022-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0). 
  15. ^ Valg i Grønland. KIMIK iT. [2022-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9). 
  16. ^ Alister Doyle. In Greenland, some suggest the unthinkable - rejoin the EU. 路透社. 2016-06-15 [2022-06-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30). 

延伸閱讀[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