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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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


印章中央刊國徽

第六屆
(2018年1月至今)
代表
常委會主任 沈曉明
常委會副主任(8) 許俊何西慶胡光輝康耀紅林北川陸志遠關進平肖傑
常委會秘書長 林澤鋒
機構概況
行政級別 正省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常設機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69號海南廣場人大辦公樓
 郵政編碼 570203
 電話號碼 +0 898 65320691
對外官網 中國·海南人大
機構沿革
前身 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
成立時間 1993年1月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簡稱海南省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省級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其常設機構為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歷史沿革[編輯]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根據《共同綱領》的規定,在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前,由協商產生的地方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職權。1950年9月,海南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在瓊山縣府城鎮舉行,選舉產生海南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決議,決定從1953年起逐級召開由人民普選產生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海南作為廣東省的一個行政區域,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和各市縣選舉產生省人大代表,並組成海南代表團出席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文化大革命時期,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遭受破壞,其職權被革命委員會取代[1]

1984年1月,經中共廣東省委批准,成立海南行政區人大籌備組,趙光炬任組長。1984年5月,海南行政公署被撤銷,轉而成立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成為一級地方國家行政機關。1988年6月,根據籌備組報告,成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尚不具備,擬召開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職權[2]。1988年8月,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在海口召開,選舉產生了由32人組成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93年1月,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海口召開[3],標誌着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成立。

組織機構[編輯]

主席團[編輯]

專門委員會[編輯]

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設置2個專門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和財政經濟委員會。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增設了社會建設委員會[4]

常務委員會[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海南省地方志辦公室 (編). 《海南省志·人代政协志》. 南海出版公司. [2020-02-29]. ISBN 97875442519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0). 
  2. ^ 成立人民代表大会条件不具备 拟召开人民代表会议代行职权. 人民日報. 1988年6月26日: 第4版. 
  3.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新浪新聞. 2010-01-17 [2020-0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5). 
  4. ^ 海南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2020-0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1).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