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好禮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潘好禮(?—?),唐朝貝州宗城縣(今河北省威縣東)人。

潘好禮年輕時與同鄉孟溫禮、楊茂謙為莫逆之友。舉明經,擔任上蔡縣令,有治績,擢升為監察御史唐玄宗開元三年(715年),擔任邠王府李守禮長史。李守禮出為滑州刺史,潘好禮兼邠王府司馬,知滑州事。曾諫止李守禮出獵傷害莊稼。擔任豫州刺史,為政勤勉,清廉無私,但繁於細事,喜歡苛察。其子請歸鄉參加明經考試,於是自試其子。發現他經義未通,於是大怒,招集州僚鞭笞兒子,枷在州門視眾。因事貶為溫州別駕,去世。潘好禮為人博學正直,不附權勢,居室服用簡陋。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唐書·卷185下》,出自劉昫舊唐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唐書·卷128》,出自《新唐書

參考文獻[編輯]

  • 舊唐書》卷185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下 良吏下
  • 新唐書》卷128 列傳第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