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從吾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王從吾(1910年—2001年9月13日),河南內黃人,原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生平[編輯]

王從吾早年曾就讀於直隸省立第七師範學校,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家鄉領導鹽民鬥爭。1930年起,歷任中共濮陽縣委書記、中心縣委書記、直魯豫特委組織部部長。抗日戰爭期間,任直南特委組織部部長、書記,八路軍冀魯豫第二支隊政治部主任,冀南區委民運部長兼豫北地委書記。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任晉冀魯豫中央局組織部長,冀南區委書記,晉冀魯豫軍區第二縱隊政委,華北局組織部副部長、部長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長期從事組織、監察工作,擔任過中紀委第一副書記,中央組織部副部長,華北局第二書記,中央監察委員會副書記,中央黨校書記、校長等。文化大革命後,任中紀委副書記、書記。1985年當選中顧委委員。2001年在北京逝世。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