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鼎臣 (萬曆辛丑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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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鼎臣(?—?),河南汝寧府固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河南鄉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初授慶陽府推官,擢戶部主事,榷臨清鈔關,三十七年九月,撫寧侯朱繼勛自南京守備回至臨清,時任鈔關主事的許鼎臣征其稅,留之數日,繼勛憤恚,投水而死,許鼎臣被免官回籍聽堪[1]。三十九年京察被處以浮躁而降級。後起復,累官至南京兵部郎中,四十六年升山東兗東道僉事[2],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升浙江右參議,尋轉左。天啟二年以糾察被罷斥。崇禎元年起升陝西河西道副使[3]。四年,再起為江西副使[4],累官陝西參政[5]

參考文獻[編輯]

  1. ^ 萬曆三十七年九月,撫寧侯朱繼勛自南京守備回至臨清溺死,坐鈔關主事許鼎臣勒稅覊留,恨恚投水。山東撫按奏聞,戶部以事連榷司,請行查勘。奉旨:許鼎臣回籍聽勘,事關勛臣,巡按官作速明白具奏,不得回護。
  2. ^ 萬曆四十六年五月癸卯,升陝西右布政王之採為左布政備兵固原,湖廣參政李右諫為山東兗東道參政,南京兵部郎中許鼎臣為山東兗西道僉事,原任文選司主事趙國琦為浙江嘉湖道參議,兵部郎中蔡立敬為浙江溫處道參政。
  3. ^ 崇禎元年十一月,浙江右參議許鼎臣為陝西按察司副使。
  4. ^ 崇禎四年四月,起原任參議許鼎臣為江西副使。
  5. ^ 《固始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