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縣故城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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酃縣故城遺址
湖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所在衡陽市珠暉區酃湖鄉
分類古遺址
時代-
編號9-45
登錄2011年

酃縣故城遺址位於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和平鄉湖東村(原酃湖鄉湖東村),是西漢至東晉時的酃縣縣城遺址[1]。是衡陽市境內存續時間最長的一處古城遺址[2]

1952年,湖南省文物普查時發現酃縣故城遺址。1959年,列為衡陽市文物保護單位。2011年,列為第九批湖南省文物保護單位。2017年,為建設酃縣城址考古遺址公園,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組織衡陽市文物局等單位組成調查隊,對遺址進行全面考古調查[1]

根據考古發現,遺址被分為城址區和墓葬區。一處長方形大城,和城內西北處的長方形小城組成了整個城池遺址[1]。遺址現為地下埋藏狀態。大城地面現為集中分佈民居,宅旁有耕地。小城則是大面積耕地,零散分佈民居[2]。大城長約650米,寬約550米[1],總面積約4.5萬平方米[2]。小城長約350米,寬約250米。推測小城有三個城門。大城、小城皆有護城河城牆留存。推測或因酃縣併入臨烝縣,或因耒水酃湖泛濫而荒廢[1]

註釋[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袁偉. 湖南衡阳酃县故城遗址调查勘探取得重要收获. 中國考古網,來源:湖南考古. 2017-08-22 [2019-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9) (簡體中文). 
  2. ^ 2.0 2.1 2.2 省保酃县故城保护利用项目的前期调研. 信息來源:彭婷.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網站. 2018-07-18 [2019-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31)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