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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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英國伯明翰的一個公共藝術作品Iron Man。作者是雕塑家安東尼·高莫利(Anthony Gormley)

公共藝術(英語:Public art)是指放在公共空間、面向公眾開放的藝術作品。 公共藝術有三個公認的基本屬性和要素:公共性、藝術性、在地性。這也是公共藝術和其他藝術門類區分的標準。 公共藝術形式多樣,最早至少可以追溯到古羅馬時期廣場上的公共雕塑。至今雕塑也是公共藝術的重要形式,例如行人路上的銅像,廣場或公園的紀念碑。公共藝術也可包括公共空間裏的各種藝術表現,例如建築物;或是可以使用的物品與設施,如桌椅和路燈。台灣常見的公共藝術多設置於大眾交通設施站內(如捷運站[1]、火車站、高鐵站等),或大型建築附近。 公共藝術是近年來蓬勃發展的新興學科。隨着社會經濟水平和人民物質生活的提高、城市化進程的深入,城市公共空間的藝術情趣和社會功能越來越受到重視,這是近代公共藝術得以蓬勃發展的源動力之一;另一個原因是當代藝術的民主化運動,使得藝術品從博物館中走出來,走到公共空間,走向公眾生活。 公共空間雖是公眾共有,但多由政府管控,因此公共藝術創作需要考慮當地政策規章,有時需要與政府機構溝通合作。

研究機構[編輯]

在中國的學科領域,公共藝術是從環境藝術中演化出來的一個分支;高校中走在前列的有清華大學美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上海美術學院、四川美術學院等。

美國辦有《公共藝術評論》(Public Art Review)雜誌,是全球公共藝術信息的重要來源。上海美術學院辦有《公共藝術》雜誌。

台灣[編輯]

政府機關於1992年制定之《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針對公有建築明文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而修訂《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及《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2][3]。公共藝術興辦機關執行以及審議機關審議之依據,則於1998年發佈實施的《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該辦法規定公共藝術提案送審方式、公共藝術審議會組織與職掌、甄選、鑑價、議價、驗收、經費以及管理維護等,2022年也配合母法修訂進行修法[4]。另外,公共藝術法規在2021年至2022年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5]

文化部於1990年代起持續推廣公共藝術,2007年起開設公共藝術獎[6],另外2008年將法令修正為「辦理公共藝術計劃」,除了獎項比賽外,讓公共藝術能夠融入日常生活空間,相關計劃及作品可參閱網站[7]

各地公共藝術[編輯]

  • 「天國的階梯」—新西蘭基督城
  • 「Puppy」—西班牙畢爾包古根漢美術館
  • 「卡夫卡頭像雕塑」(Statue of Kafka)—捷克布拉格
  • 「雲門」(Cloud Gate)—美國芝加哥
  • 「南瓜」(Pumpkin)—日本直島
  • 「母親」(Maman)—英國倫敦
  • 「七彩巨石陣」 (Seven Magic Mountains)—美國拉斯維加斯
  • 「大地之子」—中國戈壁瓜州
  • 「LOVE」 —美國費城
  • 「缺席」(In Absences)—澳洲墨爾本[8]

參考資料[編輯]

  1. ^ 公共藝術.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2023-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28). 
  2. ^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2-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9). 
  3. ^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2-04-29]. 
  4. ^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2-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9). 
  5. ^ 文化部發布修訂「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共藝術經費增加1.5倍. 非池中藝術網. [2022-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1). 
  6. ^ 活動沿革. 文化部公共藝術獎. 中華民國文化部. [2023-08-28]. 
  7. ^ 公共藝術計畫公告. 公共藝術 Public Art. 文化部. [2023-08-28]. 
  8. ^ 一生必須親身到訪一次!盤點全球最壯觀的十大公共藝術. Vogue Hong Kong. [2023-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16) (中文(香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