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喜軍盜車殺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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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喜軍盜車殺嬰案
位置吉林省長春市
日期2013年3月
死亡1
受害者許皓博
主謀周喜軍(已被執行死刑)
動機盜車

周喜軍盜車殺嬰案[1],是2013年3月發生在中國吉林長春的一起盜竊殺人案。罪犯周喜軍在盜竊車輛後,將車中一名兩月大的嬰兒殺害。[2]

犯罪嫌疑人[編輯]

周喜軍,男,漢族,(1964年2月11日—2013年11月22日),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戶籍地為長春市經開區離異。在部隊曾官至副團級,爾後轉業。2002年因猥褻婦女曾被長春市公安局勞教2年。

案發過程[編輯]

3月4日7時20分,周喜軍將停放在長春市西四環路與隆化路交匯處的超市門前的一輛銀灰色豐田RAV4吉普車盜走後,駕車直奔長春至雙遼公路 105省道,途中發現被盜車後座上有一名嬰兒許皓博。周喜軍行駛到公主嶺市懷德鎮永發鄉公路旁,將嬰兒掐死並埋於雪中。上午8時20分許,周喜軍將嬰兒衣物和被盜車輛丟棄在公主嶺市永發鄉營城子村後潛逃。

18時許,吉林副省長、公安廳廳長黃關春主持召開會議,決定成立「304」案件專案指揮部,組織長春城區及縣市近萬名警力,連夜上崗,以找到孩子為第一目標,全面開展大範圍清查搜查[3]。當晚,長春全城搜索丟失車輛,眾多出租車司機、私家車主及普通市民參與其中。多家廣播電台和電視台亦通過各種方式關注事件進展。3月5日8時,吉林省公安機關發現涉案車輛,但車上未發現嬰兒。當時,當地民眾仍然不知嬰兒下落,紛紛祈禱嬰兒平安,部分民眾願捐錢贖嬰[4]

3月5日17時許,迫於壓力,周喜軍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5]。嬰兒家屬得知消息後隨即陷入悲痛。嬰兒母親精神崩潰,被送入醫院[6]。3月5日晚,民眾自發在長春文化廣場以及案發地為遇害嬰兒舉行了悼念活動。

法庭審理[編輯]

2013年5月27日上午,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周喜軍盜車殺嬰案,並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周喜軍死刑。[7]7月24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內,對長春「盜車殺嬰」案做出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兇手周喜軍的死刑判決。[8]2013年11月22日,周喜軍被執行死刑。[9]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長春嬰兒隨車被盜案 嬰兒被掐死埋入雪中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亞太日報,2013年5月28日
  2. ^ 長春殺嬰竊車案兇手一審被判死刑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亞太日報,2013年5月28日
  3. ^ (多图)长春304案件 婴儿雪地中被发现 已死亡. 360法網. [2013-03-06]. [永久失效連結]
  4. ^ 长春随车被盗婴儿及车辆已找到 偷车贼逃跑. 網易. 2013-03-05 [2013-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3-08). 
  5. ^ 长春盗车嫌犯自首 婴儿被掐死埋于雪中. 網易. [2013-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3-08). 
  6. ^ 吉林遇害婴儿母亲闻噩耗入院 家属感谢热心民众. 網易. [2013-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3-08). 
  7. ^ 长春盗车杀婴主犯判死刑. 新浪. [2013-05-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3). 
  8. ^ 長春“盜車殺嬰”案兇手周喜軍終審維持死刑判決. Chinanews. [2013-07-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1). 
  9. ^ 長春盜車殺嬰案犯周喜軍被執行死刑. BBC. [2013-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