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方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孫方諫(893年—954年),五代時中山縣人,一說莫州清苑人。

原名孫方簡,曾經利用宗教聚合群眾,在狼山聚集千餘家,抵禦契丹開運三年(946年)歸降後晉,為東北招收指揮使。契丹滅後晉,孫方諫為定州節度使。契丹派他到大同,他抗命率領三千人回到狼山,歸附後漢。在定州抵禦契丹,後周時歷任華州同州節度使,加中書令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五代史/卷125》,出自薛居正舊五代史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五代史·卷49》,出自歐陽修新五代史

參考書目[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