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鳳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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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鳳毛(1600年—1642年),字瑞符紫庭[1]山東登州府萊陽縣人,明末清初官員。

生平[編輯]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山東鄉試舉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進士,初授中書舍人,次年擢南京浙江道御史,十五年參政錢天錫被推為密雲巡撫,孫鳳毛彈劾給事中楊枝起廖國遴為天錫向首輔周延儒買官,並言熊開元受二人指使,欲推翻周延儒,令邱瑜秉政,陳演為首輔。帝責令鳳毛陳奏,而鳳毛中毒死,其子孫令祚訴冤,謂國遴、枝起鴆殺之。兩人及天錫並削職下獄[2]

家族[編輯]

孫必大,萬曆丁未進士,授戶部陝西司主事。

軼事[編輯]

其京師居宅被人稱為凶宅[3]

參考資料[編輯]

  1.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孫鳳毛,曾祖緝,廩生;祖惟嗣,壽官;父必大,丁未進士,授戶部陝西司主事。紫庭,詩一房,甲辰年四月初三日生,萊陽縣人,甲子五十一名,會試二百五名,三甲二百名。乙亥授試中書。
  2. ^ 《明史》熊開元傳:始,方士亮劾罷密雲巡撫王繼謨,參政錢天錫得巡撫。御史孫鳳毛髮其事,劾給事中楊枝起、廖國遴為天錫夤緣,因言開元面奏,實二人主之,欲令邱瑜秉政,陳演為首輔。御史李陳玉亦言之。帝以開元已下吏,不問,而責令鳳毛陳奏。鳳毛死,其子訴冤,謂國遴、枝起鴆殺之。兩人及天錫並削職下獄。士亮又言恐代繼謨者未能勝繼謨,繼謨得留任。
  3. ^ 《玉堂茗記》:京師凶宅遑遑而有,如楊大洪及崔呈秀,雖邪正不同,先後並住一宅,而相繼破家。御史張聚秀尋卒於其內,人相戒不敢居。青州馮可賓獨買居之,且開園起樓,以娛封翁。一日,馮鄴仙元飆在朝,仆於班次,傳者哄然,皆以為可賓,且爭咎此宅,己而非也。然其封翁竟沒於此宅。繼之者亦以憂去。太僕寺街亦有一宅。素凶,何香山居其中七八年,其家中或見緋衣婦人,往來空室,香山不見也。香山去後,宋五河琮以考選僦居,未一月而斃。同館吳慎旃移入,余以為言,吳雲凡宅豈有不經人死者,何妨於事。未五日而吳病,病十三日而歿。余初住一宅,業師以序貢就選,暫館餘寓,倉猝病卒,余旋奉差出京,同年張師度入居之,病卒。最後孫鳳毛亦卒於此宅。皆數人相繼,事豈偶然。然則凶宅果有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