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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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賴王宇文賢(559年—580年7月14日),史書作畢剌王,字乾陽[1]代郡武川鎮(今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人,周明帝宇文毓長子,生母徐妃[2][3]

生平[編輯]

周明帝去世後,遺詔稱兒子們都年幼,冊立異母弟魯國公宇文邕繼位。權臣晉公宇文護對司會中大夫崔猷說:「魯國公稟性寬厚仁義,太祖的各個兒子中年齡居長。如今奉遵遺旨,擁戴他為皇帝,您認為何如?」崔猷回答說:「殷商尊奉位尊者,周朝親近血緣親者,現在朝廷遵循《周禮》,不能違背這一原則。」宇文護說:「天下事大,只擔心宇文賢年幼。」崔猷說:「昔日周公輔佐周成王在朝廷會見諸侯,何況您於親於賢都排在首位,如果像周公那樣行事,就不會辜負顧命託孤。」這件事雖然沒有實現,當時的人都稱讚崔猷堅守正道[4][5]

保定四年五月壬戌(564年5月30日),宇文賢被封為畢國公[6][7]。保定五年(565年),周武帝宇文邕詔令魯國公宇文贇和畢國公宇文賢等人都以弟子的束修之禮對待樂遜,同時受樂遜教導學業[8][9]建德三年二月丁酉(574年3月14日),宇文賢晉封為畢王[10][11],出任華州刺史。建德四年九月己卯(575年10月17日),宇文賢出任荊州總管[12],進位柱國宣政元年十二月甲子(579年1月14日),宇文賢入朝出任大司空[13][14][15]。大象元年四月癸亥,宇文賢進位上柱國[16][17]。大象元年七月庚寅(579年8月8日),大司空、畢王宇文賢出任雍州牧[18][19]。大象元年八月壬午(579年9月29日),上柱國、雍州牧、畢王宇文賢出任太師[20][21]。大象二年,周宣帝宇文贇去世,由岳父楊堅輔政。宇文賢個性剛強幹練,有聲威謀略,擔心楊堅會顛覆宇文氏的宗廟社稷,與五位叔父趙王宇文招、陳王宇文純、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達、滕王宇文逌合謀殺楊堅,言辭多有泄露, 被丞相別駕楊雄知道後告發[22][23]。大象二年歲次庚子六月乙卯朔十七日辛未(580年7月14日),宇文賢在私人住宅中被害,時年虛歲廿二[1],宇文賢的兒子宇文弘義、宇文恭道、宇文樹孃等也被殺死,封國被廢除[24][25][26][27][28][29][30]。大象二年十月癸丑朔廿日壬申(580年11月12日),周靜帝宇文闡詔令將宇文賢葬於洪渡鄉洪坡里,贈予畢國公[1],諡號[1]

黃恩彤指出楊堅誅殺宇文賢的同時沒有一併誅殺其同謀的五位叔父只是為了麻痹和避免給同時起兵的相州總管尉遲迥以口實,但事實上楊堅對五王已有防備,五王最終如同板上魚肉。[31]

府屬[編輯]

宇文賢曾引皇甫誕為長史、倉曹參軍。[32][33]有一友(王府屬官)鄭子裕,官至大丞相府倉曹武泉郡太守。[34]

宇文賢家族
 
 
 
 
 
 
 
 
 
 
 
 
 
 
 
 
 
 
高祖父:宇文韜
 
 
 
 
 
 
 
曾祖父:(追尊)德皇帝宇文肱
 
 
 
 
 
 
 
 
 
 
 
祖父:(追尊)太祖文皇帝宇文泰
 
 
 
 
 
 
 
 
 
 
 
 
 
 
外高祖父:北魏伏波將軍王羆
 
 
 
 
 
 
 
曾祖母:(追尊)明德皇后王氏
 
 
 
 
 
 
 
 
 
 
 
父:世宗明皇帝宇文毓
 
 
 
 
 
 
 
 
 
 
 
 
 
 
 
 
 
祖母:夫人姚氏
 
 
 
 
 
 
 
 
 
 
 
 
 
 
畢剌王宇文賢
 
 
 
 
 
 
 
 
 
 
 
 
 
 
 
 
 
 
 
 
母:妃徐氏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史·卷058》,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1.2 1.3 《新出北周<宇文贤墓志><宇文盛墓志>考释》, 《碑林論叢》 (第00期), 2018年, (第00期): 1–10 [2020-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7) 
  2. ^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明帝三男。徐妃生畢剌王賢,後宮生酆王貞、宋王寔。
  3. ^ 《北史·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六》:明帝三男:徐妃生畢剌王賢。後宮生豐王貞、宋王實。實出後宋獻公震。
  4. ^ 《周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世宗崩,遺詔立高祖。晉公護謂猷曰:「魯國公稟性寬仁,太祖諸子之中,年又居長。今奉遵遺旨,翊戴為主,君以為何如?」猷對曰:「殷道尊尊,周道親親,今朝廷既遵周禮,無容輒違此義。」護曰:「天下事大,但恐畢公沖幼耳。」猷曰:「昔周公輔成王以朝諸侯,況明公親賢莫二,若行周公之事,方為不負顧託。」事雖不行,當時稱其守正。
  5. ^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明帝崩,遺詔立武帝。晉公護謂猷曰:「今奉遵遺旨,君以為何如?」對曰:「殷道尊尊,周道親親,今朝廷既遵周禮,無容輒違此義。」雖不行,時稱其守正。
  6.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五月壬戌,封世宗長子賢為畢國公。
  7.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五月壬戌,封明帝長子賢為畢公。
  8. ^ 《周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五年,詔魯公贇、畢公賢等,俱以束脩之禮,同受業焉。
  9. ^ 《北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十》:五年,詔魯公贇、畢公賢等,俱以束脩之禮,同受業焉。
  10.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丁酉,紀國公康、畢國公賢、酆國公貞、宋國公實、漢國公贊、秦國公贄、曹國公允並進爵為王。
  11.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丁酉,紀公康、畢公賢、酆公貞、宋公實、漢公贊、秦公贄、曹公允並進爵為王。
  12.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己卯,以華州刺史、畢王賢為荊州總管。
  13.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十二月甲子,以柱國、畢王賢為大司空。
  14.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十二月甲子,以柱國、畢王賢為大司空。
  15.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十二月,甲子,周以畢王賢為大司空。
  16.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癸亥,以柱國、畢王賢為上柱國。
  17.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癸亥,以柱國、畢王賢為上柱國。
  18.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秋七月庚寅,以大司空、畢王賢為雍州牧,大後丞、隨國公楊堅為大前疑,柱國、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大後丞。
  19.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秋七月庚寅,以大司空、畢王賢為雍州牧,大後丞、隋公楊堅為大前疑,柱國、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大後丞。
  20.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壬午,以上柱國、雍州牧、畢王賢為太師,上柱國、郇國公韓建業為大左輔。
  21.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壬午,以上柱國、雍州牧畢王賢為太師,上柱國、郇公韓建業為大左輔。
  22. ^ 《隋書·卷四十三·列傳第八》:高祖為丞相,雍州牧畢王賢謀作難,雄時為別駕,知其謀,以告高祖。賢伏誅,以功授柱國、雍州牧,仍領相府虞候。
  23. ^ 《北史·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隋文帝為丞相,雍州牧、畢王賢構作難,雄時為別駕,知其謀,以告文帝。賢伏誅,以功授柱國、雍州牧,仍領相府虞候。
  24. ^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畢剌王賢,字乾陽。保定四年,封畢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出為華州刺史,遷荊州總管,進位柱國。宣政中,入為大司空。大象初,進位上柱國、雍州牧、太師。明年,宣帝崩。賢性強濟,有威略。慮隋文帝傾覆宗社,言頗泄漏,尋為所害,並其子弘義、恭道、樹孃等,國除。
  25. ^ 《北史·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六》:畢剌王賢,字乾陽。保定四年,封畢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歷荊州總管、大司空。大象初,進上柱國、雍州牧、太師。明年,宣帝崩。賢性強濟,有威略,慮隋文帝傾覆宗祐。言泄,並其子被害,國除。
  26. ^ 《周書·卷八·帝紀第八》:上柱國、畢王賢以謀執政,被誅。
  27.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上柱國、畢王賢以謀執政,被誅。
  28. ^ 《隋書·卷一·帝紀第一》:雍州牧畢王賢及趙、陳等五王,以天下之望歸於高祖,因謀作亂。高祖執賢斬之,寢趙王等之罪,因詔五王劍履上殿,入朝不趨,用安其心。
  29. ^ 《北史·卷十一·隋本紀上第十一》:雍州牧、畢王賢及趙、陳等五王謀作亂,帝執賢斬之,而掩趙王等罪。因詔五王劍履上殿。
  30.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雍州牧畢刺王賢,與五王謀殺堅,事泄,堅殺賢,並其三子,掩五王之謀不問。
  31. ^ 黃恩彤《鑒評別錄》卷三四《陳紀二》,四庫未收書輯刊第2輯第29冊,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611頁:「周之宗王,堅所忌也。堅欲篡周必先翦落其枝葉而後拔其本根。賢與五王,與堅勢難兩立也。堅既殺賢父子,若同時並誅五王,則尉遲必聲罪致討,師更有名矣。陽置不問,而陰為之防,五王直機上肉耳。」
  32. ^ 《隋書》卷七十一
  33. ^ 于志寧《隋柱國左光祿大夫宏義明公皇甫府君碑》
  34. ^ 崔融《唐故密亳二州刺史贈安州都督鄭公碑》


政府職務
前任:
王誼
北周大司空
579年-580年
繼任:
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