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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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英語:Form)是一個在古希臘哲學中的重要概念。其與質料相對應,描述了事物的本質,指「第一實體」。[1]形式與質料作為亞里士多德「實體論」的一部分對後世的哲學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形式定義[編輯]

形式,事物嚴格意義上的實體,是事物的本質。

形式特性[編輯]

抽象性、表現性、理想性、先驗性、可感性。

形式詞源及發展[編輯]

形式是一個哲學範疇,源於古代語詞根idein,英文可翻譯成to see,解釋為看,視,與「Morphe」(形狀)同義,從字面上理解是指[事物]的感性外觀或形狀。西方思想一直以來有兩種形式觀念,一種用來表示人們用眼睛直觀看到的具體事物的外觀,也就是「現象」,此觀點與詞源意義相同。另一種是有柏拉圖提出的,形式表示人們用自己靈魂的「眼睛」看到的事物的內在結構或可理解形式,也就是「本體」。在柏拉圖看來,真正的存在是只有在上界才能發現的,而上界的一切都只是純形式,這種形式是抽象和內在的,必須通過理性(靈魂之眼)來把握。古希臘的兩種形式觀構成了西方形式理論的兩大支柱。亞里士多德對形式作了進一步分析,在他的「實體論」中,將形式視為構成實體的四因(質料因、動力因、形式因、目的因)之一,並且認為形式是四因中的「本質因」。 近代思想對古希臘形式觀進行了改造,將形式主觀化。這首先要從康德開始,康德認為事物本身的形式是不可知的,人們只能在自己的認知範圍內去認識事物,這樣形式就成了先天的認識能力的產物,而不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了。後來,在黑格爾總結出:「概念的形式乃是現實事物活生生的精神。現實的事物之所以為真,只是憑藉這些形式,通過這些形式,而且在這些形式之內的才是真的。」實際上,黑格爾又重新回到了柏拉圖的立場上。

對亞里士多德形式之分析[編輯]

從形式本身來說,包括兩部分。一為事物外在的形狀,一為內在的結構、組合方式。實際上,這兩者為同一。內容如何內在組合,對外就自然有某種表現的形狀。這是人們所共知的。從性質上說,有完美的形式和歪曲的形式。這與人相關。形式是關於實體內容和規律的概念。首先探討內容與形式的關係。內容是實體,是事物本身。形式是內容的抽象表現。二者之間不是一一對應的,而是多個內容對應某一種形式。我們通過對各種事物的考察,可以歸納出一種形式。比如,「天不是地」、「日不是月」,可以共同歸納為「p非q」。內容必須通過某種形式加以表現。形式依附於內容而存在。接下來考察形式與規律的關係。培根認為形式是事物內在的結構規律。形式決定事物。因為培根認為形式就是規律。但是,我們知道杯子是圓柱形的。你如何能夠認為是這個圓柱形決定了事物呢?所以我們認為形式知識規律作用於內容得到的一個結果。如果我們遵循規律就會得到一個美的形式。反之,就會有一個歪曲的形式。對美的追求是人的本能。形式基於內容,源於規律。所以它先於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和思想觀念。對於杯子這個概念從何而來,我們認為是根據客觀的、固有的規律得來的。沒有形式我們將無法認知事物。形式將我們的認識器官和事物相連。如果一個事物無法被分析為一種形式,我們便無從入手、展開研究。比如我們無法研究上帝,因為上帝根本沒有任何可感的部分。

形式與質料[編輯]

亞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學》中指出,一個特定事物的實體是來自於形式和質料兩者的結合,並且配合該假設提出了「潛在性」和「現實性」的概念。並且指出,「質料』是事物組成的材料,」形式「是每一個事物的個別特徵。舉例來說,世界上所有的蘋果其內在的都是果肉,這就是事物組成的材料,但是從外表來看,每一個蘋果又有不同的顏色、大小、形狀,是每一個蘋果自身具有的,就像」世界上找不到完全相同的兩片葉子「一樣,這就是每一個事物的個別特徵。可以說,質料就是事物的本身,形式即陳述本質的定義。 現實與潛能的關係就是形式與質料的關係。質料是還沒實現的潛能,形式是已實現了的現實。舉例來說,將一顆種子埋進土裏,它作為一個潛在的事物,你知道它會自然地生長,這就是潛能,也可以說是潛在性。當它真正地生根發芽,長出葉子之後,與你想像中的樣子是差不多的,也就是大致同於它的潛在性,這就是實在性,也就是現實。但是潛在性可以分為先天帶來的以及經由行動或學習得來的,例如一個身體正常的孩子出生之後就可以聽見、看見、聞見,這就是先天的潛能;再例如你通過學習學會吹奏長笛,彈奏鋼琴,打籃球,這就是經過學習獲得的,激發的潛在性。潛在性是為了達成結果才存在的,因此現實性本身就是成果,例如上述的看、聽、聞、吹長笛、彈鋼琴......它們是作為成果而存在。

對後世的影響[編輯]

在康德哲學中的影響[編輯]

亞里士多德認為「實體」是事物的本源。而在解釋實體如何構成時,亞里士多德引入了著名的「四因論」。即是說實體由形式與質料構成。這種理論深深地影響了康德的形而上學。 在康德的先天感性論中,他認為人的先天感性直觀形式空間和時間對質料進行安排整理,從而形成現象。而數學則是由純直觀的概念這種質料糅合綜合判斷這種形式而構成的。 而在先天理智論之中,康德認為自然科學是由作為質料感性直觀抽象出來的概念和作為形式的先天理智概念組成。對於自然界來說,各種現象的總和就是質料,而各種具有必然性的純粹的理智概念即為形式,這種先天的理智界定了作為質料的現象總和,從而形成了自然界。 從以上兩個方面可以看到在康德的哲學中明顯繼承了亞里士多德的質料和形式的理論。同時康德也對亞里士多德的觀點進行了更深一步的發展。 康德把形式與質料的理論發展到了邏輯認知的領域。此前亞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學中的形式質料的討論局限在探討實體存在的問題上,而康德的先天感性論和先天理智論都明顯地把這一理論延伸到了邏輯認知領域。 另外康德的「形式」也比亞里士多德的更加抽象和更加清晰。亞里士多德的用「本質」來解釋形式顯得過於模糊。而康德把「形式」描述為空間時間的感性直觀形式,以及因果性、可能性等範疇。這些都使得形式質料的關係更加清楚明了。

在黑格爾哲學中的影響[編輯]

黑格爾這裏,他也延續了類似的看法。黑格爾認為我們所得到的概念與規定不是任意作出的,而是事物自己對自己的規定,是由事物的本質決定的。然而他認為不能假定一個先驗的世界,因為這樣會使得主體與客體都失去自由,認識過程是認識對象形成的過程。而且內容與形式是相統一的,而不是割裂的,我們能夠通過深入事物的內部而得到真理的認識,也就是說我們能夠認識本質。與康德認為我們的認識不能到達物自體不同,黑格爾拓展了認識的可能性,賦予其無窮的能動性。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楊龍立. 形式. 教育百科. 臺灣: 中華民國教育部. 2000年12月 [2020-09-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6) (中文(繁體)). 

參考書目[編輯]

  • 李秋零譯[德]康德.《純粹理性批判》.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
  • 鄧曉芒譯[德]康德.《實踐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年
  • 鄧曉芒譯[德]康德.《判斷力批判》.人民出版社,2004年
  • 苗力譯[古希臘]亞里士多德.《形而上學》.北京出版社,2008年
  • 賀麟譯[德]黑格爾.《小邏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