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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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懷明(1891年—1982年6月11日),字念文山西新絳縣人。中國近代政治人物、教育家。

生平[編輯]

早年畢業於山西法政專門學校,後赴美國留學,進入芝加哥西北大學法學院,1922年畢業,獲碩士學位。回國後,任山西大學法學院教授。1923年後,任山西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院長。1932年,任太原綏靖公署軍法處處長。1938年2月,任山西省政府秘書長兼教育廳長[1]。1943年4月,任國立山西大學校長。1946年4月,被指派為山西省臨時參議會議長;7月正式選舉為議長,兼任山西獎懲委員會主任委員[2]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去台灣。1950年至香港。旋轉赴美國,在芝加哥西北大學任教,繼續研究法學,獲博士學位。1955年定居美國,在孔祥熙辦事處協助處理私人函電。1982年5月8日回北京;同年6月11日病逝於太原,終年91歲[3]

參考[編輯]

  1. ^ 周川主編. 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人物辞典. 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2.01: 43. ISBN 978-7-5334-5607-8. 
  2. ^ 張憲文等主編. 中华民国史大辞典. 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 2001.08: 163. ISBN 7-80643-456-9. 
  3. ^ 丁天順許冰編著. 山西近现代人物辞典. 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 1999.11: 45. ISBN 7-80598-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