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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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俊(1959年3月19日),北京人,是一名退役的中國足球裁判,人們曾稱他為金哨。1979年開始職業裁判生涯,1991年獲得國際級裁判員資格,曾當選中國足球甲級A組聯賽10年最佳裁判,兩度當選亞洲足球聯合總會頒發的年度最佳裁判。2002年入選韓日世界盃裁判陣容,並作為主裁判執法了克羅地亞0-1墨西哥與波蘭3-1美國的兩場小組賽。2010年由於涉嫌賭球被逮捕[1],且涉案金額超過當年的龔建平[2]

狀告羊城體育[編輯]

1998年3月24日,《羊城體育》刊登了署名「肖曉」的文章《「首尾」之戰場外音》,稱松日俱樂部副總經理利彪揭露陸俊收萬達俱樂部20萬。

陸俊先後在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法院和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名譽侵權訴訟。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判決陸俊勝訴,法官認定《場外音》一文違反了新聞要求真實的原則,判決《羊城體育》報社刊登聲明向陸俊致歉,賠償陸俊精神損失費8.5萬元,實際經濟損失17832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3]

被捕入獄、減刑及出獄[編輯]

2012年2月16日9:15(UTC+8),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足壇反腐風暴中涉案的足球裁判陸俊作出一審宣判,陸俊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處以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罰金10萬元,沒收非法所得71萬元,刑期從2010年3月3日被批捕之日起計算[4]。其案件涉嫌操縱7場足球比賽,涉及4家俱樂部,同時作為中間人操縱了天津泰達與廣州松日的比賽,總涉案金額81萬元。同批判處的有前足球裁判黃俊傑周偉新萬大雪,中超公司前總經理呂鋒、工作人員楊峰張祖建等人[5]。雖然其涉案金額超過龔建平一倍有餘,但他們的刑期卻將比龔建平短,其中的原因就在於2006年《刑法》修正案,擴大了商業受賄的主體認定範圍,足球裁判受賄,明確被界定屬於商業受賄[6]。據相關律師稱法院最終未採納無罪辯護,只採納了量刑辯護[7]

2014年7月2日,因在獄中表現良好,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陸俊獲判減刑一年,[8]同年9月2日出獄。[4]

遭足協處罰[編輯]

2013年2月18日,陸俊與其他裁判員黃俊傑、周偉新、萬大雪被中國足協終身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參考文獻[編輯]

  1. ^ 陆俊等三名裁判已被逮捕 相关涉案人员也将遭罚. 雅虎體育. 2010-03-16 [2010-07-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24) (中文(中國大陸)). 
  2. ^ 南杨被查实受贿百万 陆俊涉案金额远超龚建平. 網易. 2010-08-13 [2010-08-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3) (中文(中國大陸)). 
  3. ^ 趙宇. 媒体98年曝陆俊受贿输官司 报人报业前途尽毁. 新京報. 2010-10-11 [2012-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4. ^ 4.0 4.1 陆俊获自由不走寻常路 世界杯一场没看不谈足球. 新浪網. 2014-09-02 [2014-09-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5) (中文(中國大陸)). 
  5. ^ 陆俊一审被判5年6个月 罚金10万没收非法所得71万. 鳳凰網. 2012-02-16 [2012-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 (中文(中國大陸)). 
  6. ^ 四黑哨刑期或比龚建平短 十天之内可决定上诉与否. 鳳凰網. 2012-02-15 [2012-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2-15) (中文(中國大陸)). 
  7. ^ 陆俊律师:无罪辩护未全采纳 上诉看陆俊意见. 騰訊體育. 2012-02-16 [2012-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26) (中文(中國大陸)). 
  8. ^ 金哨陆俊获判减刑一年. 搜狐體育. 2014-07-02 [2014-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1)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