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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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縯(?—?),表字伯南[1],有些史書誤稱韓演、韓寅。東漢時期人物,潁川郡舞陽縣(今河南省舞陽縣西)人,韓棱之孫。

韓縯在漢順帝時任丹陽郡(今安徽省宣城市)太守,有能名。後因其兄南陽太守韓昭貪污案,韓縯被用檻車徵回京師,剛到京師便被赦免,未幾,任為沛相,後官至太常漢桓帝永壽元年(155年)夏,司空房植免官,韓縯繼任司空。永壽三年(157年)十一月,司徒尹頌去世,韓縯繼任司徒延熹二年(159年)八月,權臣梁冀被誅殺,韓縯和司空孫朗因為依附梁冀被下獄,出獄後貶為庶人。

延熹八年(165年),漢桓帝因日蝕之變,韓縯被啟用為司隸校尉[2]韓縯因而奏宦官左悺罪惡,及其兄太僕南鄉侯左稱請託州郡,聚斂為姦,賓客放縱,侵犯吏民。左悺、左稱皆自殺。韓縯又奏中常侍具瑗兄沛相恭臧罪,徵詣廷尉。具瑗詣獄謝,上還東武侯印綬,詔貶為都鄉侯。單超及徐璜、唐衡等已去世的宦官的襲封者,都降為鄉侯,子弟分封者,悉奪爵土。[3]

參考文獻[編輯]

  1. ^ 應劭風俗通儀》卷5·卷7
  2. ^ 《續漢書.五行志》. 
  3. ^ 《資治通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