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箏 (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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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箏》魯迅在1925年1月24日寫的一篇散文,收錄於1927年出版的《野草》一書。

文章圍繞自己兒時將弟弟的風箏折斷並擲到地上,扼殺了他的愛好。二十年後作者讀到一篇外國文章,知道玩具對兒童的重要性,不免對自己的「精神扼殺」感到懊悔。他想道歉,然而弟弟卻完全忘記了此事,以致他想彌補也不可能。不過據魯迅弟弟周建人的回憶,他的童年時期並沒有發生魯迅折斷風箏的事情,故該文可能並非回憶性文章,而是魯迅藉此闡述自己的教育理念。[1]

此文章在中國大陸被列入教科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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