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扎亞爾·拉約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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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扎亞爾·拉約什(1891年11月25日—1940年7月17日),匈牙利人,共產國際的高級幹部,分管遠東的共產黨與革命工作,中國農民問題與中國經濟研究專家、漢學家[1]

其姓名直譯,馬扎亞爾即「馬扎爾」,匈牙利的國家、民族的名字。拉約什即「路易」在匈牙利語中的名字。

生平[編輯]

生於匈牙利的伊什特萬迪。共產黨記者。積極參與了1919年匈牙利蘇維埃共和國革命,任新聞局局長。被霍爾蒂政權判刑15年。1922年作為交換政治犯被釋放給蘇聯。1922年至1926年在塔斯社真理報工作。1926年至1927年作為外交人員被派遣到到蘇聯駐上海總領事館,參與了北伐戰爭大革命,直至1927年12月14日南京國民政府強制該總領事館閉館。1929年至1934年擔任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副主任。[2]

1934年被指控涉嫌刺殺基洛夫案件。1935年2月以季諾維也夫恐怖集團成員罪名被判刑,進古拉格服刑。庾斃。[3]

學術[編輯]

1927年4月6日李大釗在北京被捕,北京大學歷史學教授陳翰笙夫妻躲避奉系當局的追捕,經天津赴日本,再搭乘日本小客輪到海參崴,乘火車到莫斯科,[4],進入第三國際東方研究所學習工作。所長伏斯涅欽斯基(立陶宛人)安排研究員馬扎亞爾(也是共產國際執委會東方書記處副主任)與陳翰笙夫妻一起研究中國農民運動,研究所的會計阿利盧耶娃(斯大林的妻子)解決陳翰笙夫妻的生活費,住處安排在列夫·托爾斯泰孫女的郊外別墅(空無一物,沒有家具也沒有地板)。在中國大革命一敗塗地,共產黨人與革命群眾被慘烈屠殺局勢下,蘇聯黨內迫切需要回答「轟轟烈烈的大革命失敗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僅僅是策略上的失誤,還是理論指導的錯誤?南京國民政府的性質是什麼?中國社會性質究竟是什麼?中國革命的性質是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還是反對資產階級的無產階級社會主義革命?」馬扎亞爾對中國社會經濟提出了一套新理論:中國自原始社會解體後,既無奴隸社會,又無封建社會,而只是一種由亞細亞生產方式決定的「水利社會」;到20世紀初,西方資本主義傳人中國後,中國也就成了資本主義。因此,馬扎亞爾認定當時的中國農村也就是資本主義的農村。這也是共產國際執委、莫斯科中山大學校長拉狄克的觀點。陳翰笙堅決不同意這種觀點,認同中共二大黨綱開始採用的斯大林布哈林的觀點:中國社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國革命是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陳翰笙認為馬季亞爾講的只是農產品商品化的問題,實際上農產品商品化,早在宋代就開始了,如煙草、絲、麻等,但這只是商業資本,而不是工業資本。中國農村基本上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是封建社會性質,不能說是資本主義社會。

為此,陳翰笙1928年回國後擔任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副所長主持工作,大力開展了中國農村經濟的社會調查研究,從經濟學上澄清中國農村的社會經濟形態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為新民主主義奠定了部分基礎。

1930年代初期,隨着馬扎亞爾的觀點傳入中國,著作中譯本出版,在國內掀起了關於中國社會性質、農村社會性質與社會史問題的論戰。[5]早在1928年10月,陶希聖發表《中國社會到底是什麼社會》一文,提出中國的封建社會在戰國時代已經崩壞,秦以後的中國雖還而存在封建勢力,但已不是封建社會,而是商業資本統治的社會。《讀書雜誌》創刊號(1931年4月)即開闢了「中國社會史論戰」專欄,刊登了朱其華與陶希聖討論中國封建制度的通信,揭開了論戰的序幕。從1931年8月至1933年4月,相繼出版了四個《中國社會史論戰》專輯。

「專制社會論」的王禮錫批判了馬扎亞爾為代表的「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特殊性,認為它是矛盾和可笑的。[6]馬扎亞爾既看到中國社會亞細亞形態遍佈全國,又說中國的高利貸資本在帝國主義入侵前就破壞了亞細亞生產方法,王禮錫說馬扎亞爾「自己以一個盾擋住自己的矛」。馬扎亞爾既認為土地公有是亞細亞生產方式的基礎,又說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分解了東方社會及其基礎。王禮錫指出,周朝末年中國的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就已經很盛了,按照馬氏說法,東方社會已經不存在二三千年了,馬氏「又以另一個盾擋住了他這個矛」。而且馬扎亞爾把水利制度當成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特徵,其實在水利方面亞洲和歐洲沒有兩樣,馬克思也沒有把它看成一個社會的特別的基礎。王宜昌認為馬扎亞爾的局限在於,在對象上只研究中國農村經濟;在方法上使用地理條件決定論,結果只看到中國的落後和歷史階段的不可分;在材料上只限於封建社會。因而,馬氏「把歷史底中心和社會的中心放在旁邊,而把旁邊的東西,放在歷史和社會的中心了。於是遂不得不看見黃土層和水利,整個地支配了中國歷史了。」

著作[編輯]

馬扎亞爾寫了多本中國經濟與社會專著:

  • Мадьяр Л. «Очерки по экономике Китая». под ред., c пред. и закл. статьей Г. Варга М. Изд-во Коммунистической Академии, 1930 г. 306 стр. (拉·馬扎亞爾:《中國經濟文集》,共產學院出版社,1930年版。306頁。)
  • Экономика сельского хозяйства в КитаеМадьяр Л.И. «Экономика сельского хозяйства в Китае». 2-е изд,, перераб. М-Л Соц.-экон. изд-во 1931г. 360с.(拉·馬扎亞爾:《中國農村經濟》,1928年莫斯科第一版,國立社會經濟出版社1931年第二版,360頁)
    • 馬札亞爾:《中國農業經濟研究》,陳代青 翻譯,神州國光社,1933年版。
    • (匈牙利)馬札亞爾著;陳代青,彭桂秋譯;《中國農村經濟研究》,近代海外漢學名著叢刊,447頁。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15.12版,ISBN號7-203-09249-6
  • 馬札亞爾:《中國經濟大綱》,徐公達 翻譯, 新生命書局,1933年2月25日出版。
  • Современное состояние китайской революции : дискуссия в Коммунистической академии / Коммунистическая акад., Ин-т мирового хоз-ва и мировой политики. — М.: Изд-во Коммунистической акад., 1929. — 83 с.(《中國革命的當前狀態:共產學院的討論》,共產學院世界經濟與世界政治研究所,共產學院出版社1929年版,83頁)
  • Советское движение в Китае — М.: Гос. соц. эконом. изд-во ; Л.: Гос. соц. эконом. изд-во, 1931. — 37 с.(Soviet movement in China - Moscow: Gos. soc. economy publishing house; L .: State. soc. economy publishing house, 1931. - 37 p.)
  • От кантонской коммуны к китайским советам — М.: Изд-во ЦК МОПР СССР, 1934. — 31 с.(《從廣東公社到中國理事會》,莫斯科:國際赤色濟難會蘇聯中央委員會出版社,1934年版,31頁。)
  • Magyar Lajos, ésői tudósitások. — 布達佩斯, 1966.

參考文獻[編輯]

  1. ^ The Great Soviet Encyclopedia 3rd. 1970–1979 [2019-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4). 
  2. ^ Borsanyi, György The life of a Communist revolutionary, Béla Kun: Distributed b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
  3. ^ Rév, István. Retroactive Justice : Prehistory of post-communism.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121–122. ISBN 9780804736442. 
  4. ^ 山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院. 在多学科领域均有建树的陈翰笙. [2012-0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18). 
  5. ^ 李根蟠:中国“封建”概念的演变和“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形成,《历史研究》, 2004(3):146-172.. [2019-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4). 
  6. ^ 李勇. 「中國社會史論戰」對於唯物史觀的傳播[J]. 史學月刊, 2004(12):89-95.